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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2017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细则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诚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2017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研院发[2016]48号)的要求,为利于推免生申请,特制定学院接收2017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细则,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条件
(1)在满足我校接收推免生的相关要求基础上,毕业专业应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及相关专业。
(2)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4)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
(5)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7)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审核流程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17年推免生的申请和录取工作需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申请我校的程序如下:
(1)7月18日-教育部推免系统开通前,我校开通“哈工大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yzb.hit.edu.cn),接受可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预报名。
(2)审核时间:申请人在完成预报名后,学院将分3批进行集中审核。
(3)通知形式:学校将通过预报名系统及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分批次通知学生审核通过情况,具体通知时间:
第一批:2016年8月18日
第二批:2016年9月9日
第三批:2016年9月16日
(4)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已经通过预选拔的校内外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不超过两天),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选择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院各学科进行申请报名并完成网上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校内外推免生,原则上学校将不再保留其接收资格。
(5)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未进行预报名和预选拔的推免生可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我院将实时查看推免生的报名信息,并根据录取名额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和录取工作。
3、面试安排
(1)为提高工作效率,我院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者分批次组织复试,考生可通过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查询,我院也将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2)考核以面试为主,面试小组成员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对于本市及周边各高校的学生复试采用来校面试的方式进行;对于部分路途较远的省外各高校的学生,学院也可委托专家组通过视频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
(3)申请者在参加考核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到哈工大市政环境工程学院二楼办公室(学院1206室)报到后面试。
身份证或学生证;
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格式不限);
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个人简历及其它各类获奖证书。
学生可提前请将其扫描件发送至:nanjun11@vip.163.com,邮件标题以“2017推免生—本科毕业院校—姓名”命名。
4、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南军、程艳辉
联系电话:0451-86283006;0451-86283801;15904603312
邮箱:nanjun11@vip.163.com
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二楼办公室(学院1206室)
5、其他
(1)预选拔结果将在面试后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到学生本人,考生须及时与我院确认。
(2)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各学科硕士生可以2年毕业。推免生可以在我院相近学科内跨学科申请攻读研究生。
(3)学院鼓励优秀推免生进行直接攻博。直接攻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需提前联系博士生导师,占用导师2017年的博士生招生名额),在相关政策上学校给予特别考虑,详见《关于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研院发2015[45]号)。
(4)继续执行硕博连读的政策。推免生可以先申请推免硕士,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秋季学期申请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先取得硕士学籍,考核合格后第二学年转为博士学籍(占用导师2018年的博士生招生名额),有关政策详见《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研院发[2013]51号)。
(5)推免生在录取结束后可先期与优秀导师进行互选,提前接受导师指导,并提早进入课题研究工作。
(6)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及规定执行。
欢迎各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同学申请。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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