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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及相关事宜
各位同学:
烟台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近日印刷完毕,自取的同学可以持有效证件,6月3日前到我校研招办(办公楼236)领取。未领取的通知书将于6月6日通过EMS邮寄(后附单号),请同学们注意查收。
邮件相关材料包括: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人事档案调档函、银行卡。银行卡(农行)用于考生入学后交费及发放补助,初试密码为123123,请同学本人须持身份证到农行柜台激活后方可启用。部分未能成功办理银行卡的同学在入学后将办理好的农行卡号汇总到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其他事宜
报到时间地点
我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定于2016年8月31日报到。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于当日8:00—12:00到烟台大学办公楼前广场报到,然后到各相关学院报到领取报到材料。
报到地点: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西门内办公楼前广场
资格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如因各种原因未能获得毕业证,将无法报到获取学籍。
三、收费标准与缴费方式
我校严格按照经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准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1.学费
硕士:每生每学年6000元。
2.住宿费:暂按每生每学年1000元预收,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所住公寓的等级标准确定多退少补。生活用品请自备。
3.学费住宿费缴纳方式:住宿学生请将足额学费和住宿费共计7000元存入学校所发银行卡;不住宿学生仅仅存入学费即可。学费住宿费存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四、组织关系
党员关系由外省转入,抬头写“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写“中共烟台大学党委组织部”;本省转入,抬头写“中共烟台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烟台大学学生工作处”。团员关系则直接转入学生所在院系。
五、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工资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问题
1、工资关系:入学前已参加工作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报到时还须提交单位人事或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否则不予发放助学金。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必须包括已有学历、工作年限、工资发放截止日期、从何时工资关系转入烟台大学等项内容,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全日制定向硕士生、博士生,不转党、团关系和工资关系。
2、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本省新生暂住户口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公发【2008】115号)文件的规定,户口:按照山东省公安厅有关规定,户籍不在山东省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户籍在山东省的新生,仅限户口已经迁入原本科毕业院校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将户口迁入我校,户籍在山东的其他往届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需户口迁移的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应根据报到时间至少顺延15天,报到后自持户口迁移证到烟台大学公安处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用字必须同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用字一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六、档案问题
档案: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学生须转档案;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不转档案,但须签订定向单位、学校、学生本人三方协议(定向协议)。调档函将和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待收到调档函后持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部门调取人事档案。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需要和个人人事档案分开,单独密封,暂由个人保管,开学报到后,交烟台大学党委组织部。具体事宜届时另有通知。
档案接收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学生档案管理科;邮编:264005;电话:0535-6902265,档案接收人: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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