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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转递说明
一、201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相关数据将上报省招办审批,省招办将于5月底将审批结果下发学校。我校将于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含调档函、入学须知),录取通知书按以下两种方式发放:
1.到录取学院自取:本校应届及武汉市考生(以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2.邮局挂号信邮递:外地考生(以报名时填写的填写地址为准)。
具体每考生的领取方式我们将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届时登陆查询。
各考生的通讯及联系电话信息按照教育部研招网报名时填写信息为准,按要求不得修改。
二、现在有考生询问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现说明如下:
1.由湖北省外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由湖北省内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请写“武汉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如需填写接收单位请填写“武汉理工大学”。
2.党、团员组织关系在入学后1周内交到各学院党、团委。
3.入学前户口关系在武汉市的新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市外新生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个人不愿办理户口迁移,毕业后如需再办理户口迁移将由个人自行办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请发证机关在迁往地址栏内一律填写“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理工大学”(不区分余家头校区和马房山校区,不填写具体的派出所)填写不清楚、有涂改者,不能办理落户手续。因户口迁移证有时效期,请不要提前办理。
4.考生人事档案一律寄到或送交各录取学院党委办公室,如被材料学院录取,收件人为: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党委办公室。请考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办理档案邮递,不要提前邮递。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接收考生档案。
5.本校应届生档案由学校统一办理移交。
三、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考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协议》和《武汉理工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签订手续。
武汉理工大学研招办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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