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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藏医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及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我区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藏教考试[2016]7号),为科学规范地实施我校2016年民族医学(藏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我校2016年民族医学(藏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即初试合格后(暂不执行推免生制度),由我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具备参加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办法
学校将根据今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生源和考生初试成绩,结合今年招生规模与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研招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我校确定今年学术学位考生参加复试分数线定为单科30分(100满分)/160分(300满分),总成绩245分;专业学位考生参加复试分数线定为单科30分(100满分)/205分(300满分),总成绩245分。详见《西藏藏医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院一级管理模式
学院将专门设立由院领导负责的“西藏藏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组”、“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督察组与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监督执行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各项规定与办法的实施、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命题、评卷以及后续招生录取等工作内容的组织与落实,负责招生工作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各项工作将执行组长负责制。详见《西藏藏医学院关于成立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的决定》、《西藏藏医学院关于成立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的决定》(保密)。
四、复试与录取办法的制定
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将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结合国家教育部与自治区教育厅最新颁布实施的各项招生考务工作制度及要求,制定公布复试规则和具体录取办法,组织实施复试与录取工作内容,确定各学科基本复试要求,并呈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备案。
五、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必须在复试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审查小组应认真审查考生下述材料,并在考生《思想政治审查表》及复试情况记录本上填写相应审查意见。
1、本科统考考生:①《思想政治审查表》;②初试准考证;③身份证原件;④毕业证书原件;⑤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出具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待入学时交验);⑥近五年参加科研活动、发表论文情况证明(科研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论文需提交原件)等。
2、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从事该专业临床或相关工作两年以上的详细证明及基本业绩材料(须加盖所在医疗、教学单位医务与人事部门公章)。
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考生诚信评判制度,我院将实行《报考西藏藏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制,因此,所有考生在复试之前,必须认真阅读《西藏藏医学院关于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公告》,并在《报考西藏藏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复试基本内容、形式、程序及具体要求
根据本专业特色与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具体要求,特制定以下复试办法与程序。
(一)复试内容及形式
1.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考试。闭卷笔试,满分2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英语基础测试。闭卷笔试(可用字典),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3)专业素养面试。口头分析答题,满分50分,时间15分钟;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闭卷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各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复试总成绩为350分(不含同等学力加试),其中专业笔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及格;专业素养面试30分以上(含30分)及格;英语基础测试30分以上(含30分)及格;各项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和复试专业笔试科目不同,具体内容参照当年招生专业计划与考生研究方向确定。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以每门1.5小时计共3小时,每份试卷满分100分,均以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直接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作为录取同等学力考生重要依据,不及格则不予录取。
复试与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西藏藏医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藏医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列表》。
2.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考试。闭卷笔试,满分2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英语基础测试。闭卷笔试(可用字典),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3)专业素养面试。口头分析答题,满分50分,时间15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闭卷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各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复试总成绩为350分(不含同等学力加试),其中专业笔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及格;专业素养面试成绩30分以上(含30分)及格;英语基础测试成绩25分以上(含25分)及格。各项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和复试专业笔试科目不同,具体内容参照当年招生专业计划与考生研究方向确定。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以每门1.5小时计共3小时,每份试卷满分100分,均以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直接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作为录取同等学力考生重要依据,不及格则不予录取。
(二)复试程序及具体要求:
1.复试程序详见《西藏藏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及程序》。
2.具体要求:复试内容由学院复试专家小组参考今年招生专业计划与研究方向确定实施,考生必须参加学院安排的所有复试内容。
专业综合考试分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两份试卷,根据专业的不同需求试卷内容有所区别,学术类试卷主要以基础理论为主,专业学位试卷以实践应用基础的考核为主。
业务综合素质面试含三项内容:一是从一定数量的专业基础知识题库中,通过抽题解答方式,考察该生对专业综合知识的熟悉、掌握能力;二是通过解答专家现场提问,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应用能力;三是考核从事本专业以来的业务水平与科研能力(将根据考生提供的近五年论文与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综合评分)。学术型研究生侧重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考察,专业学位类型研究生侧重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实践动手能力的考核。
英语基础测试亦含两项内容:一是考核英语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二是测试阅读能力,考试形式闭卷,可带字典、辞典。本试卷不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
业务素养考核小组由3-5名资深专家组成,专家现场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得分当场宣布。面试将指定秘书认真客观地填写《研究生面试记录》,以备查验或同等得分考生录取时作为考评依据。
七、复试通知
学校确定复试名单后,复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由我校招生办按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通知考生,如考生已更换电话请主动与招生办联系。
八、复试权重及录取成绩计算与排序
复试权重是指考生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比重。我院复试成绩由专业综合笔试、业务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基础测试等三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为350分,复试权重为60%。考生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40%+复试总成绩÷3.5×60%
拟录取考生名单的确定严格依据录取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的排序确定,并予张贴公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私自改动。
九、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自治区招生委以及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审查确定后,将于6月中旬联系被录取生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调剂
因专业与语言等限制,本校不接受调剂生。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复试期间由学校研究生处指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展,具体时间见《西藏藏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安排表》。
十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1、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正常的考核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拔尖人才。
2、学院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严肃性和确保招生工作质量。
3、学院专门设有“西藏藏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西藏藏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以及研究生处招生工作组织机构,考生在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如对复试录取办法、程序、工作操作环节和考试成绩等事项有疑问或异议可与以上部门负责人或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自治区招生委等单位联系举报。
十三、各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原则及工作职责见学校相关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1、西藏藏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
负责人:尼玛次仁,地址:西藏藏医学院行政楼二楼
联系电话:0891-6380242
2、西藏藏医学院研究生处
负责人:央嘎、次仁,地址:学院第二教学楼四楼
联系电话:0891-6374885,电邮:Zyyjsb1999@163.com
西藏藏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西藏藏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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