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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为了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优化学缘结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采取以下办法进行:
1.按一级学科录取。
2.被录取为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的收费及奖助政策,按《沈阳化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收费及资助及优惠政策》执行。
3.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口语成绩+听力成绩。
4.按照《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占20分、口语测试占30分、专业课笔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上报时折换成100分。
5.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总成绩为350分,其中思想政治笔试为100分,其余同第4条。上报时折换成100分。
6.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7.业务课笔试不合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8.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考生体检由校医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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