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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复试考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16年4月9日—4月1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参照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2.实行差额复试:学术学位,复试总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录取指标的140%。专业学位,复试总人数上不超过本专业录取指标的120%。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各招生专业不得扩大复试比例。
3.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报考内科学(肾脏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等专业)、神经病学、外科学(骨科专业)、肿瘤学等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的考生请自行与相关招生学科联系,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考生范围
1.我校全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2.网上接受我校调剂的考生。
三、复试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
2016年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3:30—5:00。
2.报到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将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③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从人事档案中取出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一志愿生信息表或调剂生申请表;
⑤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学习单位的学籍管理部门(如学生处、学生部、年级办公室等)填写的政审表;
⑥定向培养协议书或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此项只限于定向培养考生)。
⑦往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未能提交以上材料的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向拟录取学科提交相关材料。
3.报到地点:
我校分两校区复试。
生理学、临床流行病学、公共卫生等学科在东莞校区报到;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理学、临床病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包括临床生化检验方向、临床免疫检验方向、核医学检验方向)分别在湛江或东莞校区同时报到,请学生根据导师所在校区选择;
其它学科均在湛江校区报到。
湛江校区报到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广东医科大学附楼一楼
东莞校区报到地点:请考生自行和招生学科确定。
4.体检:
考生可选择自行提供体检报告或者报到后参加我校集体体检两种方式。
①考生可自行提供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要求出示体检报告的单位为二甲以上医院,报告内容须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肝功检查、胸透检查结果;
②考生也可选择报到后参加我校集体体检。
5.报到时查看各学科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笔试满分40分,其中专业理论和外语各占2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的题型不限。
面试满分30分,目的是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
临床技能考核30分。
其他专业:笔试满分60分,其中专业理论和外语各占3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的题型不限。
面试满分40分,目的是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
其中,专业素质包括: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伦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临床技能考核,着重考查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
五、录取
1.录取的基本原则:
①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②考生复试合格(含各复试项目)方可作为拟录取对象;
③定向生须与所在单位和我校三方签署《定向合同》;
2.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招生学科结合复试成绩,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分×0.1+复试成绩×0.5)。招生学科在优先考虑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②政审不合格的;
③复试舞弊、替考的;
④体检不合格的。
4.考生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初在研招网-广东医科大学-信息发布栏和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
5.新生应按时报到。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研究生学院请假,我校可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最长1年。
六、监督和复议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将在考生入学后对其进行体检和全面的复查。对在身体、政治和业务上不符合硕士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各复试小组对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对今年硕士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存有疑问,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学院咨询或者提出申诉。
研究生学院申诉联系人:高金玲,联系电话:0759-2388246。
纪检监督电话:0759-2388994,0769-22896124。
八、其他事宜
复试考生食宿路费等自理。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6年3月20日
附件【附件1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度安排.docx】
附件【附件2广东医科大学2016年一志愿上线考生信息表-此表由考生填报.doc】
附件【附件3:广东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此表由考生填报.doc】
附件【附件4:广东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此表由考生填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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