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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科学选拔;以人为本,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统筹兼顾,严格把关,公平公正。
二、复试对象
第一批复试对象为2016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基础医学院且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以及部分申请第二志愿调剂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调剂要求的考生。
第二批复试对象为申请第二志愿调剂基础医学院且已经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
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兰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复试办法》中的要求。
复试按分批次招生计划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三、复试形式
1.笔试
按专业设置考试课程。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2.面试
内容包括: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在报到时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见附表)。
四、复试安排
(一)第一批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3月16日9:00-17:30
报到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精诚楼5楼503室
注: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二)复试考试费
交费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精诚楼5楼503室
复试考试费标准:50元/人复试报名费(笔试30元/人,外国语口语及听力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还需缴纳60元/生复试加试费)。
(三)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证件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3.《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注:网上报名未完成学历(或学籍)审核,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公盖章;非应届本科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6.其他学习和经历证明材料。
(四)体检
时间:3月16日 上午 8:30
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
注:空腹,带有效证件,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40元。(体检费由兰州大学校医院收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第一批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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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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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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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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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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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4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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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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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校医院(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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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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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资格审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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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医学校区精诚楼5楼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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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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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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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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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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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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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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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校区杏林楼(具体教室报到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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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18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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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报到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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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历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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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校区精诚楼2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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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16日上午体检结束早的同学也可以提前报到。
2.参加复试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
(六)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3月 20日下午五点之前
方式:学院在信息栏及学院网页对复试成绩进行公布。
(七)复试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笔试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含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20%。
2.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以复试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根据复试总成绩名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注:
(1)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有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能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报名的考生不予录取
3.拟录取的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五、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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