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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大学研招的文件精神及我单位实际,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严格按照招生细则和招生指标进行录取,增强服务意识,以考生为本,切实做好2016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领导小组:边专(组长)付宏宇台保军陈智赵心臣程勇
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等方面培训。
2.复试小组组成及职责
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各学科主任为复试小组组长,另安排记录员1名现场记录,协助组长工作。本专业所有具备2016年招收硕士生资格且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校的研究生导师均为复试小组成员。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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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线
|
总招生数
|
推免接收 数
|
上线数
(含夏令营)
|
复试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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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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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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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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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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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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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100301口腔基础医学
100302口腔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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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60
|
230
|
|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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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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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7
|
130%
|
专业学位
105200口腔医学
|
60
|
60
|
230
|
|
375
|
49
|
27
|
44
|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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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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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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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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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取得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医学部预录专业“国家线”,经体检合格,即可依据夏令营选拔考核招生计划,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参加复试。
四、调剂政策
根据武汉大学研招的文件精神,坚持“信息公开,机会均等”的原则,在复试过程中针对个别专业考生扎堆,而有些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填写申请调剂专业表格,批准后在重新选择的专业进行专业面试。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
在符合教育部政策前提下,经研究生院批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之间可双向调剂。
五、复试要求
1.成绩核算
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培养潜力等。
复试科目包括外语口语、外语听力、专业基础课、专业英语和综合能力面试。每门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计算,共计500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复试方式:
①科学学位专业基础课为《口腔生物学》笔试,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
②专业学位专业基础课为临床技能考试,分学科进行,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
③英语听力考试采取集中考核,笔试;英语口语考试采用小组面试形式对所选问题进行讨论,各占100分。
④专业英语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学科进行,共200分。具体考核由学科安排。
3.复试安排(3月16日-3月18日):3月16日下午2:30-4:30报到
地点:口腔医学院科研办公室(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号楼14楼)
报到程序:科研办验证后到14楼武汉大学财务室缴费
报到后公布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4.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用
考生参加复试报到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进行资格审核,工作人员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报到单”,每位考生到武大财务缴纳复试费100元。考生不按时报到及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的方式。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向培养单位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科研办公室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成绩分类汇总,择优录取。
奖学金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行。
九、双向选择及硕博连读
复试录取后,各学科考生填报导师志愿,与导师双向选择,最后由各复试小组确定考生的导师、专业录取类别等各项指标报科研办。
十、信息公开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申诉渠道: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科研办公室电话027-87686105
email:wdkykyb@163.com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电话:027-68754125,68754096
email:wdyzjc@whu.edu.cn
附: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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