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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化学学院是国家首批研究生培养单位,1986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1999年获得化学博士授予权一级学科点和2000年获得博士后流动站后,使得学院的博、硕士点涵盖了化学所有的二级学科。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 170 人,专任教师 119人,其中教授 44人,副教授 47人,博士生导师40名。目前有院士2人(其中双聘院士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4人(其中讲座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其中B类1人),“****”特聘专家1名(B类),“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青年****”教授1名,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资助18人,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资助2人,光华工程科技奖青年奖获得者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7人。
近五年学院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40余项(包括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5项),973、863和国家支撑计划10余项,省部级基金100余项,企业委托140余项;教授、副教授人均发表SCI收录论文在全校多年排名第一,研究生人均发表SCI收录论文长期在学校名列前茅,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已经有了突破。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2项,教育部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若干项。学科建设为学院的人才培养提供有力的学科支撑,国家及部省级科研基地是学生创新实践的重要基地。
2015年,学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55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75名。接收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能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良记录。
二、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http://yz.scu.edu.cn/sszyml/tmsml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 9月28日左右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
2. 在“推免服务系统”获悉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校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学院组织进行复试。
3. 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或提前邮至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姜林(收)
邮编:610064
4. 10月初起,复试合格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点击待录取通知并领取推免生接收函。
四、奖助学金
1.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http://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51)
2.学院设有多项社会研究生奖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科研工作突出的学生。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化学学院教务办公室:姜老师 028-85410765
六、举报受理渠道
电话:028-85412291,邮箱:chem@scu.edu.cn
七、其他事项
1. 来自高水平院校,参加四川大学化学学院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且取得预录取资格的同学,取得保研资格即可被我校接收。
2.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3. 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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