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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系所按需分别成立一个或多个由5-7名副教授以上的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实施面试(含综合素质、应用能力考核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考核。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一)复试成绩要求: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我校复试使用A类考生分数线。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成绩要求根据我校在各省市的计划确定。
(二)复试人数确定原则。凡是合格生源(符合教育部最低复试分数线)数多于录取数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录取复试比不超过1:1.5。
(三)复试名单确定原则。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按报考同一专业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考核。
(一)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全面素质(科研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实验技能等),主要以口试为主。满分为100分。
(三)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满分为100分。
(四)品德修养考核:本项工作由学院党组织组织实施,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1.2+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成绩×1.5+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0.6(即复试满分为120+150+60=330)。
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198分(330×0.6)为复试合格,低于198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以初试成绩(500分)与复试成绩(330分)之和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调剂复试考生与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分别排序,依据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再通知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后续要完成的工作。
六、复试日期
复试时间为3月24日-3月27日。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需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八、调剂复试
调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我院认知神经科学专业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调剂复试。
九、招生体检
今年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十、其他问题
(一)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和以成人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形式为笔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有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二)定向培养研究生考生需签订培养合同书。
十一、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学校和学院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一)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二) 学院招生信访小组,电话:021-62234625,电子信箱:lyan@psy.ecnu.edu.cn。
心理与认知科学院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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