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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方案》、《山东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以及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山东省2022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协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安全管理处、研究生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发展与研究中心、校医院、各学院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调整方案、统筹疫情防控和相关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具体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处、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组成的督导组,对招生学院复试全过程进行巡视检查,督导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二)各学院成立7-9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担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学科及学科方向导师代表和学院纪检委员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名单应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党委书记负责组织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各招生学院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由本专业的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中应包括英语水平较高的教师,负责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四)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需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小组成员需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合理制订实施细则,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比例
各专业(方向)依据学校下达的拟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2.复试基本分数线
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2年国家A类地区线。一志愿国家线上生源超过120%比例的专业(方向),可根据不低于120%的复试比例自行上调总分线或业务课分数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为所在专业(方向)复试线基础上单科降10分,总分降40分。
根据上述要求,各学院制定各专业(方向)《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对外公布,内容包括:专业(方向)复试资格线、拟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复试人数、复试要求、拟录取办法,以及拟调剂人数等信息。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学位证(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等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跨专业考生复试资格由学院负责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审核合格者,须缴纳复试费,艺术类、设计类学科考生240元,其他考生180元。
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相应招生专业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前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计入拟录取成绩。每门加试成绩均合格者,方能取得复试资格。符合资格的跨专业考生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由学院组织进行加试。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平台:复试统一使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平台,有特殊要求的可自选其它可靠平台(腾讯会议等),但每个专业要统一复试平台。选定平台后需向研究生处备案,对考生提前公布链接及操作说明。
3.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300分。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综合素质考核。
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时间5-10分钟。采用面试对话方式,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时间10-15分钟。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的考试大纲进行足量题库命制,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并当场作答。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采取其他方式对考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查,考试时长自行确定,但需提前向考生公布。
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50分,时间15-20分钟。以面试问答的方式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行考查。重点考察:大学学习成绩、特长与兴趣,学科(专业)综合知识以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思维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分数+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分数+综合素质考核分数。
工程管理、MBA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由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单独制订,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备案,提前公布。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2日-23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调剂系统开通后另行通知。请各学院严格在学校统一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
2.复试系统操作说明、复试流程及规范另行发布。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下载《山东建筑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面试时加强对考生诚信方面的考察,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虑到疫情防控情况,我校体检将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调剂系统将在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成后开通,具体开通时间请留意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和“山建大研究生招生”公众号通知。如有调剂录取不满的专业,根据具体情况再次开通。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资格线,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调出与调入学科2022年A类地区国家线。各学科(专业)可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分数、本(专)科所学专业或学业水平要求。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考生初试外国语科目必须为统考英语。
4.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考生;法律硕士(法学)只接受报考035102法律硕士(法学)的调剂考生。
5.校内调剂与校外调剂考生均需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调剂。
6.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生。
上述要求若有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
(三)调剂流程
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信息平台系统开通后,通过系统申请调剂我校,招生学院将陆续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务必于2小时之内在调剂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2.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发送后12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
3.调剂期间,调剂专业、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和计划变更随时作出调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四)调剂生遴选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各学院应在复试方案中公布经院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并通过的调剂生遴选原则。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工程管理(MEM)、工业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MBA)(满分300分):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总分/3×40%。
2.其他专业(满分500分):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专业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录取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复试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不合格(少于60分);
2.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不合格(少于90分);
3.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少于180分)。
复试合格但未被报考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学院可根据专业情况和实际需要,按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征求考生意见,经适当的考查程序确认后,拟录取至有缺额的相近专业(方向),并签订确认书。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各学院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具体工作人员、研究生处处长、分管校长、校长、党委书记签字,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复试纪律,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校内各招生单位是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各复试小组要本着对学校硕士招生工作负责、对每位考生负责的态度,做好复试录取各环节的工作,严禁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干扰影响录取公平、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追责。
(二)监督制度
复试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学校督导组对各学院复试工作进行督导。针对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部门和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学校纪检监察0531-86367172,邮箱:jjb@sdjzu.edu.cn
研究生处招办0531-86367033,邮箱:yzb@sdjzu.edu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在研究生处网站上“招生工作”专栏对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进行公布。
全部学科(专业)复试结束后3天内,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其中:调剂考生经复试被我校确定拟录取的,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到系统短信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登录研招网,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复议制度
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七、疫情防控方案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以下复试疫情防控方案。
1.成立疫情防控专班。疫情防控专班在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管副校长牵头负责,研究生处为工作专门主责部门,校医院、校长办公室、安全管理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发展与研究中心、各招生学院为工作专班参与部门,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2.我校全部专业实施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处于独立封闭的环境中,做好自我防护。
3.各学院在本单位会议室或办公室设立复试考场,同一复试小组评委及秘书应在同一考场内。复试工作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复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4.参与复试的所有工作人员须在复试前做全员核酸检测,复试人员名单一经确定不能离开济南,如有离开,原则上不能再参加复试。
5.做好复试场所清洁消毒。准备好消毒剂、口罩、洗手液等日常防疫清洁物资;复试场所启用前一天,应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1个小时;复试开始前应对房间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包括室内空气、地面、开关等,每天考试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
6.复试期间,配备专职医务人员驻校。
八、宣传方案
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通过电话、邮件、QQ等方式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解疑释惑。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信息,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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