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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通过,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我校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复试录取过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在我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联合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2020〕98号)要求,加强卫生健康、疾控等方面应急处置力量,切实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复试组织
学校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相关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具体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请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https://www.nwupl.edu.cn/info/iList.jsp?cat_id=11686)通知,根据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按时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我校复试工作预计于3月下旬进行,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方式、时间、地点以各学院复试方案为准。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个人防护及相关物品准备,确保复试前身体状况良好。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组成,满分250分。
(一)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各专业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面试导师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给出分数。
(三)综合面试:6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导师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给出分数。
(四)同等学力加试10分。
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量化计算,满分为1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五、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具体提交方式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一)《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二)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五)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
(六)同等学力考生在3月23日前须将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证明、公开发表所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审核,审核不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3月23日前须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六、调剂安排
目前我校全日制各专业一志愿上线生源总体充足,不接收调剂。非全日制专业有少量调剂名额,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通知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信息。
七、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后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四)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材料经审核无误的予以加分。
八、破格要求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一般不再破格复试。破格分数原则上不超过5分,且总分与单科不得同时破格。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3日前将破格申请提交至相关学院,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
九、录取、体检及信息公开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我校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比例划定当年复试分数线。
(二)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进行换算排序,最后以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量化总成绩满分计500分(审计专业300分),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
3.量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审计专业复试总成绩*60%)。
(三)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审计专业低于90分)、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3日内须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电子版至研招办邮箱。
(五)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须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在复试录取工作中,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在我校官网上公布。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复试方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学院官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七)已在调剂系统中同意“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八)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组织进行。
十、监督、复议
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全程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如有投诉或者申诉,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029-85388834
咨询电话:029-85385134
研究生院主页:https://grs.nwupl.edu.cn/
研招办电子邮箱:yjszsk@163.com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西法大研招
请考生及家长以我校官网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复试期间各学院联系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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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期间各学院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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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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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029-88182772 |
屠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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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经济学院 |
029-88182680 |
徐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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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管理学院 |
029-88182573 |
褚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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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审计硕士) |
029-88182513 |
赵老师 |
|||
104 |
刑事法学院 |
029-88182614 |
杜老师 |
||
105 |
民商法学院 |
029-88182611 |
高老师 |
||
106 |
经济法学院 |
029-88182621 |
曹老师 |
||
107 |
行政法学院 |
029-88182648 |
魏老师 |
||
108 |
国际法学院 |
029-88182665 |
王老师 |
||
109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029-88182765 |
米老师 |
||
110 |
公安学院 |
029-88182755 |
廉老师 |
||
111 |
外国语学院 |
029-88182714 |
吴老师 |
||
112 |
新闻传播学院 |
029-85388812 |
张老师 |
||
1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29-88182497 |
宋老师 |
||
114 |
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
029-85385137 |
王老师 |
||
116 |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
029-85388953 |
王老师 |
||
117 |
非全日制硕士教育中心 |
029-85385134 |
李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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