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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提升招生质量,遵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对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特此通知:
1.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工作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0日至3月30日;调剂复试于4月30日前完成。各批次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公布为准。
3.成绩要求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执行A类地区考生的成绩要求。
各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在国家线基础上,可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制定本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并通过本学院的《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向社会公布。
4.进入复试人员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得低于120%,原则上不高于200%。
申请调剂的考生调剂专业须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确定的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相关责任学院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5.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报考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含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要加试政治科目的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可综合进行,每个考生时间不少于15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必要时,责任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①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②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复试考核最终成绩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70%,外语听说能力占30%。对于在复试阶段需要加试政治科目的专业学位类别,政治科目加试占20%,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60%,外语听说能力占20%。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各类加分)×70%+复试成绩×30%,其中初试成绩转换为百分制后再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各类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最终成绩以及考生调剂申请,由高到低顺序录满各学科/专业硕士类别招生计划为止。
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小于60分)不予录取。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7.调剂工作安排
考生需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需求,按我校安排参加调剂复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学院提交《2021年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相关学院根据本单位《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并公布名单——复试——核算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并公示——顺序录取。
8.复试组织流程
面试:下载PC客户端和手机APP,具体使用方法详见《考生使用手册》。考生根据业务流程进行相应的步骤,签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完成信息核实(人脸识别)进入候考场,进行设备调试,当轮到该生进行面试时,该生在候考区会收到面试邀请,点击开始面试按钮,考生会从候考区切换到考场进行面试。考试进行周围环境展示,展示结束后,考生半身进入画面位置落座,开始作答,考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打分。
笔试:下载PC客户端和手机APP,具体使用方法详见《考生使用手册》。考生根据业务流程进行相应的步骤,签约《诚信复试承诺书》,完成信息核实(人脸识别)进入考场,等待考官下发考卷。开始作答,考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打分。
9.材料提交
需提交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和学位证(往届)复印件、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各类加分项目支撑材料复印件。
材料提交时间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第一志愿考生截止至4月5日前,调剂考生截至4月30日前应将上述材料邮寄至相关学院(以邮戳、快递单时间为准)。
原件审核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若由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一旦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10.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开展,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中心自行完成,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传真或扫描、照片版发送至各相关学院,原件待到校报到时上交。
11.考生复试前准备
(1)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或摄像头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
(2)需要在电脑、手机上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完成账号注册,自主学习使用方法。
(3) 下载云考场PC客户端和手机APP。考生应仔细阅读《考生使用手册(APP)》(附件1);考生使用手册(web或windows)(附件2)。
(4)自行安排独立安静的场所参加复试,要求无遮挡、无死角,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任何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5)“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使用PC登录考试平台,使用PC连接的摄像头(主摄像头)对考生正面进行拍摄。 “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以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放置在考生考生侧后方远端,通过APP扫码登录考试平台,使用手机摄像头(附属摄像头)对考生背面进行拍摄。“双机位”同时加入复试界面,显示完整的考生复试环境。
(6)准备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必要文具。
(7)做好相关设备充电、联网,确保良好的网络环境。
12.成绩查询
考生自4月10日起,可陆续至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bwu.edu.cn/)查询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结果,也可致电研究生院以及相关学院进行查询。
13.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1)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复试的监督工作。复试期间,监察人员将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察,确保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由其对异议进行核实,并给予考生答复。(具体按照北京物资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情况公示中详列的办法执行)
(3)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考生接待电话:010-89534461;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89534611。
(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预祝每一名考生都能考入理想的学府,欢迎全国英才到北京物资学院就读(单位代码:10037)!
附件详见https://yjsb.bwu.edu.cn/info/1189/67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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