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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学校于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标志着甘肃省高等中医药教育的开始;199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同年针灸学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3年被批准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2年被批准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3人,双聘院士3人,岐黄学者1人,博士研究生导师6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48人,17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1人被评为“卫生部突出贡献专家”,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63人荣膺“甘肃省名中医”,11人被评为“甘肃省优秀专家”,8人获“甘肃省高校教学名师奖”,12人获“甘肃省园丁奖”,28人获“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3人入选甘肃省“333”“555”人才工程,7人入选甘肃省高校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6人被选拔为甘肃省领军人才,27人被选拔为甘肃省卫生厅领军人才,为西北地区乃至全国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194人。
我校自1992年开始研究生招生,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中医、临床医学、中药学、公共卫生、护理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6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甘肃省高校新型智库;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25家实践教学基地,基本覆盖了甘肃省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学校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本着“文化先行、医药互促、强化认同、实体合作”的思路,坚持以文带医、以医带药、以药带商、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广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向西交流发展,已与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共建了8所“岐黄中医学院”和4个中医中心,与美国、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法国、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乌克兰、匈牙利、台湾等多个国家地区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学校秉承“勤奋、严谨、继承、创新”的校训,始终倡导“仁术勤和,玉汝于成”的育人理念,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坚持导师具体指导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学校(研究生院)、院部(附属教学医院)和学位点三级管理模式。
学校在不断加强研究生专业教育的同时,还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经常性组织开展专家学术讲座和学术科研活动。通过研究生会和各类学生社团组织,开展各类符合研究生教育和专业能力培养要求、体现创新意识和开拓思维的活动,切实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我校现面向全国公开招收博士研究生,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修读过5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出具证明);
3.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或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四)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在校委派或定向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其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七)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查证为不属实者,立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甘肃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为3-5年。
三、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各学科2021年预设的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规模为准。
四、报名
(一)博士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3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提交报名信息,其他方式报名无效。
(二)考生网报成功后,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下列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2.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原件,空白表从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6.政治审查表(原件,空白表从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副高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2)修读过5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成绩单或出具证明复印件;
(3)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
(三)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交纳报名费或不将报考材料送(寄)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应届生《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的“考生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其他人员须由考生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考生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缴费及材料寄送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网上进行报名考试费缴费(其它任何方式的缴费皆视为无效),报名考试费每生260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否则报名不成功,无法安排考试。
考生报名缴费后将简章四-(二)要求材料以邮局EMS方式于2021年1月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 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收,邮编:730000,请勿寄予任何个人),或于2021年1月5日前直接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五里铺校区教学楼722室)。
材料不齐或材料审核不合格不准考者报考费一律不退。
六、初试
(一)初试科目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且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入复试。
博士研究生初试不指定参考书。
(二)初试日期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初试于2021年3月14-15日举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三)初试地点
甘肃中医药大学本部校区(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具体考场位置见准考证。
七、复试
初试后按初试成绩择优进行复试,具体复式方案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口语(含听力)和业务能力考核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2门本专业(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不得与专业课相同)。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录取
我校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以及导师的科研需求与配套投入能力,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同等条件下,我校教职工及直属附属医院职工予以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
(二)政审不合格;
(三)体检不合格;
(四)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
九、学费
我校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00元。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邮编:730000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科
联系电话:0931-516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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