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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经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就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收考试复试办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广东省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选用平台将于5月上旬公布并提供操作指引。
二、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划定
1.普通考生:会计硕士(代码125300),总分205分,单科符合国家线A类;其他专业分数线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分数线。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成绩要求总分248分。
三、复试名单
考生可登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我校各招生专业复试名单。
四、复试时间安排与程序
(一)复试时间: 5月16日—6月15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5月16日—20日,具体安排在各学科专业在复试方案中制定。调剂考生:5月20日后,具体复试时间视调剂情况再通知。
(二)考生复试流程:确认复试→按学校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在研招网主页查询拟录取名单→提交体检报告(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五、考生复试须提交材料
各学科专业负责收取考生材料,并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材料须以邮件形式于5月15日前(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提交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发到各学科专业指定邮箱,文件名称:专业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文件格式:PDF文件(按序号合成1个PDF文件),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参加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性和诚信复试。相关材料清单:
1.考生需验证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查学生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政审表(见附件1)。
应届生和暂缓就业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4)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rz/)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往届生)。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应届生)。
(7)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全日制定向和所有非全日制学生,见附件2)。
(8)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3)。
其中,各类考生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包括: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3)(4)(6)(8);
往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1)(2)(3)(4)(5)(8);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包括应届生和往届生):还需要提交(7)。
教育硕士全日制教育管理专业、教育硕士非全日制专业还需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入学后需提交纸质版原件到所在学院复核。
2.提交加分项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5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办提出申请,电子邮箱gdgsyzb@163.com,邮件名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名称+享受的项目+总分数”。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复试前需向相关二级学院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或照片)材料,入学后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各学科专业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六、复试内容与要求
因受疫情影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精神,我校2020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相关规定内容有一定调整。
(一)复试内容(每生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包括复试科目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部分,均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进行。
1.复试科目考核(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1)外语考核(20分)
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2)专业素质考核(60分)
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以及科研创新成果等。
(3)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20分)
重点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尤其要切实加强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
(二)同等学力加试考核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专科毕业2年)需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请此类考生在复试前与相关的学科专业取得联系。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每门低于60分(满分100分)不予录取。
(三)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综合考查,满分为6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实行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复试,复试比例一般在1:1.2-1:1.5,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当加大比例,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各招生专业(领域)不得扩大复试比例。
七、调剂
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相关学科专业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八、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录取的考生需向各学科(专业)邮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的体检报告原件(附件4,近3个月内有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2.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方向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复试成绩=复试科目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满分20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2*40%,会计专业学位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6*40%来计算,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5.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复试与录取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专项计划为专项指标,专项专用,不能挪作他用,考生最终只能在限定定向区域中选择1个地区。
(2)优先征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定向意愿,并根据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自愿选择定向区域。
(3)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能满足定向需求,调剂考生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选择定向区域。
(4)若考生被录取为定向考生,拟录取公示期需签署定向协议;若不签署协议,则取消录取资格。
6.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
十、其他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三个月内,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在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3.提前做好软硬件调试并选择适合复试的空间。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报考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留意后续通知),并按报考学院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手机、手机支架等,具体请根据各学科(专业)复试办法准备。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度角;距离本人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效果图如下。
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请考生提前按报考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在提前开展的在线报到过程中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所在专业反映,做好沟通。
4.2020年学校原则上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十一、咨询与申诉
学校将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和指导,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并设立专线(电话与邮箱)负责受理考生咨询、成绩复核、申诉、投诉等事宜,为考生解疑释惑,并按要求妥善处理。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申诉电话:研招办020-38256458;电子邮箱:gdgsyzb@163.com。
十二、各学科专业联系方式
(一)学术型
一级学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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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学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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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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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
(0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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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民族学
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04中国少数民族史
05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06民族社会治理
07民族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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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师
13580477147,
7312558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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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040100)
|
01职业技术教育学
02教育学原理
03教育技术学
04课程与教学论
|
梁老师
13711111190,
895205608@qq.com
|
新闻传播学
(050300)
|
01新闻学
02文学与传媒
03广播电视学与数字传播
|
刘老师
18902499838,
673832407@qq.com
|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100)
|
01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2系统工程
03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梁老师(01、02方向)
13533013283,
404478277@qq.com
徐老师(03方向)
13533944732,
10074056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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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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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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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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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00
会计硕士
|
01财务会计
02税务会计
03管理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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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师 15989184143,444713172@qq.com
|
085400
电子信息
|
01电子与通信工程
|
岳老师 13535026242 , 76771566@qq.com
|
02计算机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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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控制工程
|
||
04光学工程
|
||
教育硕士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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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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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师 13533013283,404478277@qq.com
|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加工制造)
|
苏老师13922734247,54707042@qq.com
|
|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旅游服务)
|
富老师 13729825789,1016187953@qq.com
|
|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
|
吴老师 15989184143,44471317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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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文化艺术)
(音乐方向)
|
宋老师18666016330,87127946@qq.com
|
|
045101
教育管理
|
唐老师13928728297,lindasoft@sohu.com
|
|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
何老师 13640697658,870368419@qq.com
|
|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
刘老师18902499838,67383240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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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
张老师 13427569394,20002513@qq.com
|
|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
谭老师;19923926591,22133674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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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
聂老师18898535398,445660115@qq.com
|
|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
梁老师 13711111190,895205608@qq.com
|
|
045118学前教育
|
梁老师 13711111190,8952056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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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2. 定向就业协议书
3. 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
4. 考生体检表.doc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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