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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新闻传播学专业、新闻与传播专业复试工作。
学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二、复试名单确定
(一)2020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同时符合以下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序号 |
学科门类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1 |
新闻传播学[0503] |
360 |
55 |
90 |
2 |
新闻与传播[0552] |
355 |
55 |
90 |
3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
在相应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满分500(300)总分降30(18)分,单科降5分;满分500(300)总分不低于250(150)分。 |
||
4 |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
250(150) |
40 |
60 |
(二)通过学院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后续公布,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
(三)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领域) 名称及代码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大学生士兵计划 |
推免生 |
招生计划 |
新闻传播学050300 |
- |
- |
10 |
32 |
新闻与传播055200 |
2 |
1 |
30 |
81 |
总计 |
2 |
1 |
40 |
113 |
备注:学院招生计划总计包含专项招生计划和推荐免试招生计划。
四、复试形式
经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形式,复试平台统一使用“钉钉”软件。
五、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定于2020年5月16日至5月17日。
1.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2020 年 5 月12日下午14点前提交以下材料: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注意:《诚信复试承诺书》及《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需填写完成并经本人签字后进行扫描,模板详见附件1、附件2。
(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7)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且本科毕业4年(同等学力考生毕业6年)及以上)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9)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士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教人司〔2020〕41号)的通知精神,2020年我校将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生(援鄂、获市级以上表彰、参与定点医院防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考生将以上材料的PDF扫描件(须为原件的扫描件,注意清晰度)按照上述顺序命名,以压缩包的形式于规定时间内发送至weich@lzu.edu.cn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均以“报考专业名称+姓名+一志愿/调剂”进行命名。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二维码见附件3),缴费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3 日中午 12:00。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考试费不予退还,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3. “钉钉”账号及考前培训时间将于2020年5月13日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考生须严格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账号添加。工作人员将组织复试考生进行考前培训,对考生逐一进行线上身份验证、“钉钉”平台使用培训,设备及网络调试,讲解线上面试流程、注意事项、设备使用方法等。
(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1.复试前考生身份核验
考生复试当天务必提前进行网络测试,保证网络、视频、音频等设备功能正常,电量充足。并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候考。
复试正式开始前,考生接受复试组身份核验工作人员的视频邀请进行身份核验,如实回答相关核对信息,同时水平360°旋转视频摄像头角度进行复试现场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考生通过身份核验后,结束视频身份核验环节,做好随时进入视频复试的准备。
2.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
(2)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均以小组方式进行。
3.复试流程
(1)复试时考生身份核验:考生调整好面试体态,说明个人基本信息(我是面试考生XXX,身份证号为XXXXXXX,本科毕业院校为XXXXX,报考专业为XXXXX),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要确保视频画面中个人五官无遮挡,身份证、准考证上所有信息无遮挡,同时展示本人签字后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复试工作人员完成截图后,提醒考生收起身份证、准考证。考生水平360°旋转视频摄像头角度进行复试现场检查,并及时调整好体态,进入复试环节。
(3)复试分为两个环节:一是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二是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一环节前均需进行身份核验。
(4)考生复试结束后离开线上考场,由工作人员安排下一组考生进入线上考场。
(5)复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6)复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7)复试专家组秘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技术故障,影响复试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复试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复试安排或复试内容。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行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注意:具体网络复试流程请参照《网络复试平台考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80%+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60%+复试成绩×40%
公布时间:5月18号
公布方式:在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通知公告中对考生复试成绩进行公布。
(五)拟录取名单
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核算后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七)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录取通知书
拟定于7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九)导师确定
考生可登录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官方网站提前了解学院各位导师的基本情况和研究方向,拟录取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十)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xw.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3736
电子邮箱:xwyjs@lzu.edu.cn
联 系 人:韦老师、张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思雨楼206办公室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5213
电子邮箱:zhouzhaoyu@lzu.edu.cn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 室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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