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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2019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19年3月26日至28日进行。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保证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工作小组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普通考生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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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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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
(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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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
(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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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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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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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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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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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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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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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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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
|
44
|
66
|
320
|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代码
|
专业学位名称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总分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30
|
45
|
240
|
035102
|
法律(法学)
|
30
|
45
|
240
|
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网上调剂及复试名单确定
(一)网上调剂:达到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2019年专业学位调剂政策、且符合我校2019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的调剂。请考生于3月20日至3月25日18: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相关操作。如我校需进行二次调剂,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公告,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二)复试名单确定:严格实行差额复试的原则,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差额比例为120%-200%。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复试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应于3月26日17:00前到我校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届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准考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官方学历认证报告(可从学信网下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可从学信网下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请相关考生注意,《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存于考生个人档案中,纸面带有防伪标记);
(四)大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五)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见附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并密封);
(六)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七)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进修主干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携带材料不全导致无法审核或审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复试通知书,并按照要求参加复试。
五、体格检查
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体格检查要求:体检时考生须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体检需空腹,体检费用90元由考生自理。
六、复试
(一)复试方式与内容
1.笔试
笔试分为专业笔试和英语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原理水平和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逻辑思维和写作能力。采用论述题与命题小论文等形式考核,闭卷作答,试卷分值100分,时长150分钟。
英语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听力及语言综合运用能力。采用听力测试、英汉互译及写作等形式考核,闭卷作答,分值100分,时长120分钟。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分为专业素质面试和英语能力面试。
面试主要通过对社会或法律实务领域热点问题的现场作答和英语会话,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思维敏捷程度、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英语会话水平。面试采用现场作答或对话方式,分值分别为100分,专业素质面试时长15分钟左右,英语能力面试时长10分钟左右。
笔试与综合面试的成绩均计入总成绩。
3.加试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2门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作答,分值各100分,时长120分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具体安排
1. 3月26日8:00—17:00,复试资格审核。
地点: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号办公楼2层223室)。
2. 3月27日,笔试。
上午8:30—11:00,专业笔试。
下午1:30—3:30,英语笔试。
同等学历考生:
3月27日下午4:00—6:00 民事诉讼法
3月28日上午10:00—12:00 刑事诉讼法
地点:知行楼模拟仲裁庭(二)。
3. 3月28日,体检、面试。
上午8:00—10:00,体检。地点:校医院(明德楼一层东首)。
下午1:30—5:30,面试。地点:知行楼2层。
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与初试通知书、复试通知书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面试时须到候考室领取面试顺序号,并在候考室候考。考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用复试面谈与函调审查的方式进行,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状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计算与使用:
(一)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专业笔试+英语笔试)+面试成绩(专业素质面试+英语能力面试)
(二)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1×50%+复试总成绩(满分400分)×1.25×50%。
(三)加分与录取排名
1.初试加分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即: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2.根据我校法律硕士培养目标,为科学选拔综合素质优秀人才,在录取环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总成绩加10分;仅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的客观题部分的总成绩加4分。
3.我校采用一志愿考生与调剂志愿考生分别排名的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采用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的方式根据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4.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无加分情形且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复试收费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复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九、待录取名单的拟定与公示
在考生完成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后,我校将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考生成绩及体格检查情况综合考量,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将考生复试成绩予以公示。已取得待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中设置“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将解除“待录取”标记,并取消其“待录取”资格。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到研究生处领取“录取调档函”,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到我校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举报与申诉受理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与研究生处在复试期间接受考生的举报与申诉受理工作。
咨询电话: 0531-88599853, 88599734
研究生处申诉受理:0531—88599700
监察处电话:0531—88599822
举报电子信箱:shzhyjs @126.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邮政编码:250014
十一、交通指南
学校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济南火车站:乘坐18路公交车到姚家庄站下车。
济南长途汽车站:乘坐K53路公交车到姚家庄站下车。
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乘坐机场大巴专线终点换乘K53路公交车姚家庄站下车。
市区其他地点可换乘62路、63路、18路、103路、150路、K53路到姚家庄站下车即到。
欢迎各位考生到山东政法学院继续学习深造!
山东政法学院
2019年3月20日
附件名称: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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