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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研究生处《塔里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复试工作办法》的要求,为保证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利莉
副组长:王洪
成员:白红进、李志军、侯旭杰、李树伟、田贝贝
二、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各面试专业可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报考硕士研究生准考证,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往届生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复试内容及时间地点安排
1.3月29日在研发中心212室报到。3月30日上午空腹,携带体检费和一寸照片,到校医院统一体检。
2.3月30日下午16:30-18:30复试笔试(所有笔试加试均为闭卷考试)。
地点:研发中心409室
植物学专业复试科目:01、02、03方向为《生态学》。
微生物学专业复试科目:
01、02、03方向为《微生物学实验理论与操作》(笔试结束后安排有实验操作,时间18:45-19:45,地点:逸夫实验楼218室)。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复试科目:
01、02方向复试科目为《基因工程》。
03复试科目为《大学化学实验》(笔试结束后安排有实验操作,时间18:45-19:45,地点:研发中心318室)。
生物资源化学专业复试科目:01、02复试科目为《仪器分析》。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复试科目:01、02复试科目为《食品化学》。
食品生物技术专业复试科目:
01、02、03复试科目为《食品生物技术》。
4.3月30日下午18:30-20:30(第一场)、21:00-11:00(第二场)同等学历及跨专业考生进行加试考试。
地点:研发中心409室
植物学专业加试科目:
01、02、03加试科目为《土壤学》、《遗传学》。
微生物专业加试科目:
01、02、04加试科目为《普通微生物学》、《基础生物化学》。
03加试科目为《兽医微生物学》、《基础生物化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加试科目:
01、02加试科目为《基础分子生物学》、《基础生物化学》。
03加试科目为《天然药物化学》、《仪器分析》。
生物资源化学专业加试科目:
01加试科目为《大学基础化学实验》、《天然产物化学》。
02加试科目为《大学基础化学实验》、《无机及分析化学》。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加试科目:
01、02加试科目为《食品微生物》、《食品安全检验学》。
食品生物技术专业加试科目:
01、02、03加试科目为《发酵食品工艺学》、《食品分析》。
5.3月31日上午10:00植物学专业、微生物学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生物资源化学专业、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食品生物技术专业面试:包括英语口语面试和专业面试。(注:面试需要录音,面试后需要填写综合复试表。请专家组9:50到指定地点)。
地点:综合楼监控教室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如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初试成绩总分换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总成绩=原初试总成绩/5;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3.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调剂、复试、拟录取等相关信息按教育部的规定在相应网站公示。
2.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复议制度。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布复试结果10天内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六、录取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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