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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招考办印发了《关于做好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7] 111号),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省招考办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主要变化?
我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文件中有关网上报名要求调整为“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二是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调整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从以考生为本、更好的为考生服务思路出发,在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环节做了相应的调整,制定了更为方便快捷、合理有效的实施办法。
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对于报考会有什么影响?
往年存在一位考生多次重复预报名的情况,但实际上在现场确认环节每位考生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其他重复报名的信息是无效的。今年只是在网报环节就限制了重复报名,这样可以相对准确地掌握报考情况,合理分配与使用考试资源,提高系统工作效率,对于考生的报考没有任何影响。
辽宁省的主要调整内容是什么?
为了进一步做好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我省主要从3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全省各报考点将设置报名人数上限,报考点网报及缴费成功人数达到上限值后,考生可选择其它报考点报名。二是我省域内的应、往届考生可以有条件的在全省范围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考试。三是简化并统一全省现场确认所需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由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取消,相关工作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使辽宁地区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人数较上一年激增20.1%,创历史新高。我省沈阳、锦州等多个报考点的准考人数均超过了本地区普通高考的报考人数。鉴于部分地区标准化考场所能够容纳的考生数量有限,报考人数的大幅增长给考场安排、考试组织和考试安全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隐患,考生满意度也随之下降。为了更好的完成2018年研考工作,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并借鉴了兄弟省市的有益经验,我省制定了“总量控制、全省平衡、适当分流”的工作策略。
我省2018年适当调控了沈阳、锦州等地区部分报考点的人数上限,而对于其它绝大多数报考点的考位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增加。全省28个报考点设置的总考位比2017年增加了3072个。
由于网上报名系统是全国统一的平台,所以我省采取先报先得原则,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即可获得考位。在9月24日至27日网上报名第一阶段,只对我省域内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网上报名系统。在此提示全省域内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定要提早做好准备,及时在第一阶段进行网报及缴费。
在网上报名的第二阶段,即10月10日至31日,将向全体考生开放网上报名,届时应、往届毕业生均可以报名。我省考生可以有条件的在全省范围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有特殊要求的报考点除外),例如,考试方式为“法硕联考”的考生由原来只能在沈阳和大连两市报考改为可在全省各市进行报考。
同时,为了进一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减轻考生负担,提高现场确认工作效率,我省简化并统一了全省现场确认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要求。对于已经在网报系统中通过审核并确认的证件及材料,将不再需要考生现场提供。
凡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只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对于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只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材料,通过报考点审核后即可进行现场确认。考生不需再办理户口、居住、工作、纳税、保险等相关证明。
还有哪些服务考生的新举措?
从2018年起,我省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可采取网上申请方式领取“报名校验码”,不再需要专程来我办现场领取。
另外,报考沈阳音乐学院和鲁迅美术学院的考生,由只能选择沈阳市内5区报考点调整为可以选择沈阳市内9区的报考点之一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这些改革和调整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教育部和我省今年在报名及现场确认环节这一系列的变化和调整就是为了更好地为考生服务,方便考生,保证考试资源合理利用,保证考试秩序平稳顺利。
还有哪些需要提醒考生的注意事项?
我办提醒广大考生,应持续关注“中国研招网”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认真研读《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等相关政策文件及公告,及时查看本人学历(学籍)验证结果,做好各项准备,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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