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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发布了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详情如下:
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及中国科学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订我所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规定。凡在教育部下达推荐免试生指标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我所优先接收地质类专业毕业生和设立有研究生院、进入“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的化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科等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我所2012年招生的所有专业均可以接收推免生。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导师及有关我所研究方向及研究生待遇情况,请参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网上相关公告及我所2012年硕士招生简章及我所网页上相关内容。欢迎各位有志到我所学习的考生与我们联系。
1、申请资格:
1.1学生必须是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1.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并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1.3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1.4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且成绩在425分以上,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1.5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1.6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1.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在复试时由我所安排进行。
2、申请材料:
有意申请我所推免生的学生,请于2011年10月15日前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网推免申请栏目进行报名。并尽快将下列申请材料各一式一份寄(或送)达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并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至研究生部;
2.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此表表最迟在拟录取前提交)。
2.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中填写、打印。
2.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不得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2.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2.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2.6身份证复印件。
2.7英语四级、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刊物等有助于反映申请者学术水平、思想品德、工作成果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接收程序:
3.1我所对申请人材料初审,并在申请者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于2010年10月底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所进行面试及体检后,择优录取;我所为参加面试考生报销由学校所在地至贵阳的单程硬座路费,免费安排复试期间住宿及负担体检费用。
3.2我所将在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截止前,对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发给拟录取函,并通知未录取者,无论接收与否,所有申请材料不退。
3.3已接受的同学必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国家统一制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于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期间,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材料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寄到我所。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4、其它:
4.1对已发拟录取函的推荐免试生,将在2012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录取期间进行复核,对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4.1.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4.1.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4.1.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1.4政审不合格。
4.1.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4.1.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2如在招生过程遇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及国家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执行。
5、联系方法及联系地址:
联系人:王宁
联系地址:550002贵州省贵阳市观水路46号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851-5891117;传真:0851-5891117
中国科学院招生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E-mail:jyc@vip.gyig.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接收原则和组织领导
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各培养单位(具体指中国科学院所属各研究院、研究所、中心、园、台、站以及中科院研究生院所属各学院、系,以下简称“培养单位”)均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范围内接收推荐免试生。
2.接收推荐免试生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3.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各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工作。
第二部分申请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必须是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接收条件和要求,请考生关注相关培养单位的网站,或直接向培养单位研究生部咨询。
第三部分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直接向所申请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部门提交如下材料(可先同培养单位联系、申请,后补交):
(一)必须提供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
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gucas.ac.cn/中填写、打印)。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自愿提供材料
1.专家推荐书。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第四部分接收程序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并直接与培养单位联系,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和打印申请表,申请人签字后,按规定日期将申请材料直接送或寄到培养单位研究生部。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后,会收到招生办公室发送的确认短息和确认邮件。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推荐免试申请人必须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填写申请表。网上提交申请的截至时间为:2011年10月25日。
(二)初审
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申请系统》中通知,并发送通知短信。申请人需按照所公布的面试时间地点到培养单位参加考核及体检。
(三)考核和体检
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1.考核和体检时间、方式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4.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5.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四)录取
1.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接收名单。对拟接收的申请者发给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各单位应告知已接收的推免生,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推免生须向接收单位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培养单位核查无误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部分其它
申请和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事宜请直接联系你所报考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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