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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简介
历史沿革
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7月,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学校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同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价,并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2月,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2012年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工程)。2013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40多年的建设,学校已由单一的工科院校发展成为一所办学条件较好、实力较强、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层次规模
学校现有本科教育、专科教育、国际教育及研究生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193人,其中研究生2642人,普通本科生18825人,普通专科生675人,留学生51人。国际学院学生1107人。
学科专业
学校现设有15个学院、1个部、1个研究设计院,另有1个独立学院。有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医学和教育学9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59个本科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9个湖北省品牌专业;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6门省级精品课程;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2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5个省级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工商管理硕士(MBA)、艺术、翻译和工程硕士4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学位有11个授权领域。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851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186人,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225人,副高级职称39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人数占教师总数的52.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人数分别占教师总数的87.2%和36.2%。在职教师中,国家“****”入选者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高端人才引领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3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6人,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9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58人,湖北省教学名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4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36人,“工大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22人。
基础设施
学校现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共占地约130.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6.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1亿元。建有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3个,标准游泳池2个,篮、排、羽、网球场68个;多媒体教室218间,教学实验室47间;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亿元;图书馆馆藏图书288万册,是湖北省高校“优秀图书馆”和“湖北省研究级文献收藏单位”。
科学研究
学校拥有一支精干高效的专兼职科研队伍,有一所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情报信息、分析测试多功能于一体的研究设计院。现有1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44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学校还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化工、医药、石化行业(化工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特种设备设计(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建筑工程丙级资质,检测计量认证资质,节能检测资质,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施工资质等。同时,学校还设有湖北省石油产品暨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站、湖北省石油化工信息中心,是湖北省科技厅化学化工查新检索定点单位。
2006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390余项,其中“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国家级项目232项、省部、市级项目1220项。获国家、省部、市级科技成果奖11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市级科技奖励110项。获专利授权1180余项。教职工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检索收录2870余篇。学校机器人足球队连续多年荣获10余项世界机器人足球大赛冠军。2012~2014年,学校科研入帐经费共计4.1亿元,科研经费增幅居省属高校前列。学校科技产业园和科技孵化器大楼均已投入使用,学校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武汉市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学校主办《武汉工程大学学报》、《化学与生物工程》等科技核心期刊。
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奖助政策
奖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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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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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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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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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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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6000元/生.年+学校2000元/生.年=8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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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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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学金:15000元/年,不设比例;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占参评人数的25%;二等奖学金:8000元/年,占参评人数的40%;三等奖学金:6000元/年,占参评人数的20%;四等3000元/年,占参评人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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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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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设立有校友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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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助一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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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助研:根据课时或课题完成情况支付;助管:400元/月;辅导员:200元/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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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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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不低于1500元/年,其他学科:不低于1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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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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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CI、SCI、EI等检索论文:500元/篇;发明专利:10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200元/项,计算机软件登记:200元/项;科技竞赛获奖:省级特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项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国家级特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项分别奖励币10000元、6000元、4000元、3000元、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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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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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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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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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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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奖助可兼得,亦可与学院奖励兼得。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二、招生说明
1.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2.定向生在录取之前,应与培养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在读期间不转入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待遇均由定向单位承担。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我校鼓励广大考生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MBA除外)已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同等待遇。
4.学制:三年。
5.学费标准:工商管理(MBA)3年共计50000元,其他专业均为8000元/年。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外的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2016年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地点:武汉市内考生请一律在武汉工程大学报名,外地考生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武汉工程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地点:武汉工程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类别
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在全日制专业硕士或学术硕士中选择其一,不能兼报。
4.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照相、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外地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复试:2017年4月初在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wit.edu.cn/
六、招生人数
2017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6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60名(具体招生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研究生。
七、相关事宜
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咨询,也可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网址:http://yjs.wit.edu.cn/
联系电话:027-87940025
2017年考研咨询QQ群:250883570
招生咨询微信平台:搜索wit_yjs
办公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西北区1号楼304室
八、中法合作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简介
合作院校:法国梅斯国立工程师学院,专业名称:材料加工工程方向。
该项目学制3年,学生在国内完成各培养环节,经考核成绩合格,可颁发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硕士文凭;若学生申请赴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攻读硕士学位,成绩合格,可同时获得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工程师文凭。学生毕业后可申请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该项目招生人数:20人。收费标准:国内期间各项收费按照我校普通硕士研究生标准执行,另一次性收取法语强化培训费人民币15,000元/1000学时。国外大学学习期间除缴纳注册费约300欧元/年外免收学费。报考该项目的学生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通过复试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
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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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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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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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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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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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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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19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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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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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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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3305642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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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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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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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162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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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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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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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5760878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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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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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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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194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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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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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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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9831155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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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电气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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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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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99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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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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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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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6573070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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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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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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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99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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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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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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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729650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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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化工与制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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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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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19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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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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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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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7457928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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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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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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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99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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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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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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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6017709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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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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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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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9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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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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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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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9876926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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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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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法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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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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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99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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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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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945272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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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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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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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99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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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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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5269924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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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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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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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195170
|
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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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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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4047400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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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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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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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992026
|
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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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23715491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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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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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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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99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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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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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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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648063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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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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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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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99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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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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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5534813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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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动态调整后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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