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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解析:透过真题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科目第一、二、三章复习建议
2.有一种观点认为:“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的使用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自由”倒过来就是“由自”,因此“自由”等于“由自”,“由自”及是随心所欲。这两种关于自由的观点
A.前者是唯物辩证的观点,后者是唯意志论的观点
B.前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后者是唯心主义的观点
C.前者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后者是唯物辩证法的观点
D.前者是历史唯心主义的观点,后者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
【答案】B
【考点】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规律及其客观性。
【解析】后一种观点只看到了主观能动性的作用,没有看到客观规律性对主观能动性的制约作用,犯了唯意志论的错误,也是唯心主义错误,故排除CD。规律的客观性表明,人不能藐视规律,更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人在客观规律面前又不是完全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人们在实践中可以认识或发现规律,并利用这种和规律的认识指导实践,达到改造世界、为人类谋利的目的。这是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故排除B,选A。
这道题考查的章节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二章唯物论、第三章辩证法。以及哲学史中对哲学基本派别的划分,这一点可以归结到马哲第一章哲学导论当中。我们需要对其中的知识点进行梳理:
规律及其客观性(辩证法):规律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的特点有四点:
(1)规律是本质的联系。规律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范畴
(2)规律是必然的联系。规律性与必然性也是同等程度的范畴。
(3)规律是稳定的联系。规律的稳定性也就是它的重复性。
(4)规律是客观的联系。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
人与规律的关系:
(1)人们不能藐视规律,更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
(2)人们在实践中可以认识或发展规律,并利用这种合规律的认识指导实践,达到改造世界、为人类谋利的目的;人们还可以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使事物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
马克思主义意识观中意识的能动作用(唯物论):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其中要注意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关系:
(1)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2)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3)实践是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统一的基础。
哲学基本派别的划分:根据对哲学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第一个方面,即物质和精神何者是第一性,何者是第二性的问题的基本回答,哲学可以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基本派别,唯物主义主政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物质;唯心主义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精神。
其中唯心主义划分为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以人自身的意识为世界的本原,其中叔本华、尼采的唯意志论就是这一观点的代表,叔本华认为意志是一种完全敌视客观世界的神秘的生活力,即一种“盲目的、不可遏止的冲动”。客观唯心主义将上帝或者绝对精神看做世界的本原。
唯物主义划分为机械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机械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虽然承认物质的第一性,但是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和作用,用孤立的、静止的观点看问题;辩证唯物主义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揭示了认识实践的客观实践性,正确解决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从而使社会现象得到了唯物主义的解释。
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是关于社会历史观的不同观点,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与哲学基本问题相一致,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其中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历史唯心主义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从第二题可以看出,选择题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考查具有综合性的特点。这道题的题干很短,但是在其中涉及了马哲部分辩证法、认识论以及哲学史当中对哲学流派的划分。因此关于17年的考试准备,对此考点的复习建议是,对于哲学流派的把握要具有系统性,特别是对其中有代表性的派别要有所了解,比如“唯意志论”是唯心主义的典型代表,如果下次见到就要自然的联系到“物质与意识何者为第一性”这一哲学基本问题。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关系是一个经常考查的考点,要将辩证法与认识论当中与之相关的考点联系起来记忆,才能做到整体上的把握,才能在这类题当中不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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