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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 2010-11-23 相关院校: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拟招收双证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50名,培养面向汉语教学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业教学人才。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宗旨
为提高我国汉语国际推广能力,加快汉语走向世界,改革和完善对外汉语教学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汉语国际推广新形势需要的国内外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和传播中华文化的专门人才,国家特设置了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适应国内外汉语教育教学环境的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国内外多种汉语教学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业教学人才。其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化知识、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技能、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1年计划招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50人,其中约30%拟接收推荐免试生。
三、推荐免试生
我校面向国内院校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教学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
申请人请完整阅读本招生简章,点击查阅《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办法》,按照相关要求申请。其中申请信息须于2010年9月10日至21日间登陆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系统填写,书面申请材料须在2010年9月25日前寄(送)到申请汉语文化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参加全国联考的考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两个步骤。考生须于2010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于2010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1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45300)的初试考试科目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②201-英语一(满分100分);
③354-汉语基础(满分150分);
④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满分150分)。
以上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汉语基础、汉语国际教育基础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考试大纲(版本与去年相同,不再更新)。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以汉语基础为主,面试分英语面试和综合面试。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4)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6)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六、学制及培养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录取后,于2011年9月入学,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为3年。第一年为课程学习阶段,主要进行专业课及选修课的学习。第二年为教学实习阶段。教学实习分两类:推荐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赴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遴选或参加北京师范大学校际交流项目外派实习教师遴选,被选中者赴国外进行一年的汉语教学实习;其余在国内相关单位实习一年。第三年继续修读课程并撰写学位论文。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类别、学费及其他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含推荐免试生)录取类别分两类: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非定向培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北师大的定向培养。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含推荐免试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总计4万元(不包括食宿费及海外实习有关费用),分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不参加学校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非定向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非定向学生家庭确实困难的,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每年6000元的助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有关政策及其最终审批为准。
我校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在学期间在大运村学生公寓住宿,住宿费约为每学年2300元。北京地区定向学生不解决住宿。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书目、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我校不再寄送。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汉语文化学院教务办公室电话:(010)58800390;办公地点:主楼B区三层305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研究生教务,邮政编码:100875。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咨询电话:(010)58806414;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1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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