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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6-15 相关院校:兰州理工大学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成为首批工程硕士招生单位。2015年我校将在16个专业领域继续招收在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是与工学硕士同一层次、不同特色和类型的一种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职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应掌握一门外国语;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待遇
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到学校集中学习(为保证培养质量,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校合作研究生培养按照相关规定方式完成培养计划课程),按学校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课程学习、各科成绩合格,可转入论文工作阶段,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学习年限:从获得入学资格到申请论文答辩的期限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
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培养费用共计3万元。
三、培养对象及条件
1、培养对象:①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②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应具备的基本条件:①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
②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四、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学信网上实名注册后(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信息复印件,学位网上实名注册后(http://www.cdgdc.edu.cn)学位查询信息复印件(如果有,没有的不需要提供)。
五、招生专业领域名称及代码
⑴机械工程(085201)⑵材料工程(085204)⑶制药工程(085235)⑷电气工程(085207)⑸控制工程(085210)⑹生物工程(085238)⑺化学工程(085216)⑻计算机技术(085211)⑼工业工程(085236)⑽环境工程(085229)⑾冶金工程(085205)⑿软件工程(085212)⒀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⒁安全工程(085224)⒂动力工程(085206)(化机制冷、流体机械等方向)⒃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等方向)
六、报名流程
报名分全国网上统一报名和各考区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只有完成两阶段的报名工作,报名方为有效。
1、网上报名:6月23日—7月11日,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
2、现场确认:7月12日—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无其他选项)、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指在外省的报考考生,在甘肃省的考生直接到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准考证打印:10月15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②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③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④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⑤考生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七、考务及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
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GCT为全国联考科目。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为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GCT考试大纲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②专业考试和面试。初步预定在2015年12月进行,第二阶段符合条件考生名单、考试科目及其它注意事项将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ge.lut.cn)上公布,请留意查看。
2、考务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
10月25日上午8:30-11:30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第二阶段,根据当年考生的考试情况,我校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我校的第二阶段考试通知书及GCT准考证,到我校参加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笔试考试(我校自行统一命题)和面试(各相关学院组织)。
八、录取与资格审查
1、录取原则:
2015年我校录取规模为156人。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2、资格审核流程: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并打印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照片左下角和审核意见栏均需要盖章);将该表提交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申请资格审查。
如果因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被学校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核实,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个环节,我校将立即取消其考生录取资格。
3、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仔细研读工程硕士报考条件,特别是对毕业年份有要求的专业领域,确保具有报考专业领域的报考资格。
②考生7月份现场确认结束后,本人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n)进行本科毕业证的学历在线验证:若本科毕业证书通过在线验证,则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用于学校资格审查。若本科毕业证书不能通过验证,则需要考生本人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做本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准备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学校资格审查。如学士学位证书不能通过验证,则同时需要考生进行本科学士学位认证,需要到学位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提交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学校资格审查。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由于本科毕业学历、学士学位认证时间较长,请考生尽早进行查询和认证,以免耽误学校资格审查,影响录取。(友情提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通过认证,则实名免费注册即可查询到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则A.若在线网上学历查询不到,说明你的学历信息未在学信网上注册,影响今后任何单位在网上即时核对你的学历信息。办理完认证后,在学信网上就可以即时查询到你的学历信息,一劳永逸。B.根据经验: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间最少得一个月,加急认证得半个月,等到12月份认证考生多了,认证的时间可能需要更长且不给办理加急业务。需做认证的考生请最迟于2015年10月30日前办理完认证手续。)
③按照国家规定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才具备录取资格。需要准备的资料:A.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同时在电子照片左下角上加盖公章),B.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C:学历及学位查询信息,实名免费查询到的信息,请备注上登陆账号和密码即可。实名免费注册查询不到的考生则必须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准备资格审查。
④凡在我校2015年12月底(以正式公告时间为准)考生资格审查前,不论何种理由缺少以上3类材料原件中的任何一个,我校均按照国家规定认定:考生由于没有出示必须的资格审查材料而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允许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凡因考生对于报名信息未认真核对,而出现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我校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无认证报告的我校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按照国家规定:考生必须本人(带齐各种证件)按时来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的考试(专业考试与面试一并进行)。若考生未按时来校进行资格审查,因此未被我校录取,责任自负。
我校将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与复查工作,经审查认定考生存在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任何之一的造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所缴纳的培养费不予退还,责任自负,同时将造假行为以公函的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九、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由学校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联合指导,选题直接来源于本单位课题或生产实际。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学位论文(设计)答辩通过者,并经兰州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详细情况可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或者咨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欢迎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教培中心与我们联系,为贵单位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邮编:730050
联系部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2973744,2741880,传真:0931-2741880
E_mail:gdyzhb@lut.cn,网 址:http://ge.lut.cn
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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