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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7-02 相关院校:暨南大学
一、 报到时间。2015年9月12日(周六)8:00—20:00。
二、报到地点
1、校本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邵逸夫体育馆;
2、华文学院: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7号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办公楼209房。
三.报到前需办理的手续
1、转党组织关系。广东省外新生抬头请写:广东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向:暨南大学XXX学院;广东省内新生抬头请写:暨南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暨南大学XXX学院。报到时将原单位开出的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所在学院。
2、转团组织关系抬头请写:暨南大学XX学院团委。
3、转户口关系(《新生户口迁移须知》见暨大研招网下载中心2015级研究生新生材料文件夹)。
4、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需办理上述1—3项要求的各种手续。
5、学校不为在校生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学生按本人签署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详细见专门的报到须知。
四、来校报到时须带下列材料
1、 《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B5纸),其中一份注明本人身高、血型、宗教信仰、兵役状况。
3、 本人半身免冠红底一寸(25MM)彩照9张。
4、 选择迁移户口的同学,请带《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B5纸)。
5、 党团组织关系(非定向就业生)。
6、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则不予报到注册。
7、暨南大学全日制新生婚育情况登记表(见暨大研招网“下载中心”2015级研究生新生材料文件夹,自行下载打印),报到时将此表交所在学院。
8、工行联名银行卡开户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本人授权暨南大学代申领借记卡”并签名,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应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五、缴费
1、非定向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各专业定向就业生与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详见“2015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与学费标准”。(暨大研招网下载中心2015级研究生新生材料文件夹)。
2、住宿费1200元—1800元/年不等,请先预缴1800元,按入住楼栋情况多退少补。
3、医疗保险费: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团体医疗补充保险。2015年度学生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保费)167元和团体医疗补充保险费50元(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两项保费合计217元。医保费以广州市医保局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每年都有调整,与学费一并收缴,每年收取一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提供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在入学两周内将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送公医办审核,合格者退还本年度医保费。
4、上述1—3项费用(须足额)请于8月20日前存入所附的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卡。具体缴费事宜请见“2015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与学费标准”。
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入学后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乡镇以上困难证明(由当地政府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且留有每一级经办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方为有效)等有效材料通过学校向银行贷款,详情查阅《暨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暂行实施办法》(见暨大研招网下载中心201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材料文件夹),有关手续在报到后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和流程见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相关通知。
2、最高贷款额12000元/年,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贴。咨询电话020-85228715。
七、住宿安排
1、拟安排住宿新生名单可在7月10日后登陆我校学生处主页http://xsc.jnu.edu.cn/查询。不在安排名单内的同学,如需住宿,请于8月15日前发邮件至oscb@jnu.edu.cn申请,该邮箱同时提供取消住宿床位申请及住宿事务咨询。学生处主页7月10日后每两周更新一次拟安排住宿名单。
2、新生宿舍房号可于9月8日后在迎新系统查询,查到房号后可在开学报到当天08:00后直接到各栋学生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学校学生宿舍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委托物业公司管理。
八、温馨提示
1、请于2015年9月5日起登陆暨南大学首页http://www.jnu.edu.cn,链接页面中的“迎新系统”,进入系统查看入学事项公告报到信息、缴费信息等入学安排。
2、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第八条规定,在报到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信息、身体状况、录取资格、学历学位证书等。凡以虚假或伪造等手段取得录取资格者,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3、请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于9月1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管办提出书面请假,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延迟。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两周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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