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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6-05 相关院校: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拟录取研究生还须经教育部录取检查,检录通过的,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度,我校的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下旬发放。现就接下来考生需办理的相关手续说明如下:
一、人事档案转入手续
凡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生、非在职少干计划定向生,需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请考生本人凭我校发放的调档函,至档案所在部门,办理人事档案调档手续,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人事档案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处黎老师收(联系电话:020-38256458,邮编:510665)。
二、党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包括预备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办法是:
①广东省外生源转党组织关系抬头: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代收);
②广东省内生源转党组织关系抬头: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2)转团组织关系的抬头直接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团委。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学生,第一年组织关系转移到培训基地,第二年再转入我校。
三、户口迁移
新生是否迁移户口由个人自愿选择(根据广公(治)字[2015]9号文精神,被录取为定向生的,不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如果选择不迁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者,则毕业时户口迁移手续自理。
新生如果选择迁移户口,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户口迁入地址直接填: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迁移证有效期至报到日),报到时须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办理入户手续。
特此说明。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
20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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