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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6-06 相关院校:北京科技大学
经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你被我校录取为2015级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9月10日7∶00~23∶00
届时学校将安排专车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迎接新生。
二、报到地点:各学院(具体报到地点详见各学院网站通知)。
三、网上报到
8月20日后登录迎新网http://yx.ustb.edu.cn,完成“网上报到”。
为确保顺利完成报到注册相关手续,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特殊问题,可咨询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电话:010-62332766。
四、来校报到
新生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件,由本人来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交验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凡未取得相应学历者,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定向就业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交已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培养合同书”一份(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已保留入学资格新生除外)。
五、档案材料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除外)仅需政审,不调档案;“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应根据调档函时间要求,将全部个人档案寄至所录取培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培养单位党委办公室电话请登录各培养单位网站查询)。档案材料不到校或政审不合格者,不允许报到。
六、户口迁移
1.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除外)不转户口;“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
2.北京生源不迁移户口,来自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片。
3.外地生源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证”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必须字迹清晰,并请仔细核对所填写内容是否正确;
(2)出生地、籍贯地必须填写到省、市、区县,所盖印章必须齐全、清晰(必须加盖骑缝章);
(3)自备户口迁移证复印件两张;
4.特殊问题,请咨询学校户口办,电话:010-62332380。
七、党团关系
1.所有新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每人单独开具介绍信,入学报到时,直接将介绍信交本人所录取培养单位分党委办公室。
2.外埠党员转组织关系的介绍信,要由党员所在地县、旗、市或旅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政治部)开出。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为“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3.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的党员,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为“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4.组织关系归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管理的大专院校的党员,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处为本人录取培养单位(学院)名称。其余京内市属单位的党员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为“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5.持团员证的团员按照团员证的接转办法办理。
八、学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并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2015级硕士研究生(含2013年、2014年保留入学资格,2015年入学的新生)学费标准见附件,请按照财务处《北京科技大学2015级研究生入学交费须知》要求将学费存入银行卡。
九、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4〕4号)。我校2015级硕士研究生(含2013年、2014年保留入学资格,2015年入学的新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助学金:非定向就业(非在职)新生0.6万元/学年,按十个月发放;
2.学业奖学金:非定向就业(非在职)新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1.0万元/学年(MBA、MPA除外),按两次发放;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新生均享受上述奖助学金政策。
十、住宿安排
MBA、MPA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生源地为京外单位的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学校提供入学后第一学年的住宿;生源地为北京的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强军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及国防生除外)。
研究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卧具可自带或来校自愿购买。住宿具体事宜,请咨询学校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电话:010-62332707。
十一、新生体检
全部新生报到后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特殊问题,请咨询学校研究生工作部(010-62333491)或校医院(010-62332793)。
十二、贷款事宜
已经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研究生,开学一周内需将贷款回执交至7斋208学校贷款办;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在学校办理贷款的研究生,请咨询学校贷款办010-62334829准备贷款材料,学院集中办理。
十三、其他事宜
1.新生报到时需带本人近期免冠半身正面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2.9月11日研究生新生英语免修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请报到时在研究生院主页查询,其他相关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电话:010-62332452。
注:报到事项如有变化,我办会于新生入学报到之前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gs.ustb.edu.cn/)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上公布,请新生注意浏览查询。
附件: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类别
|
学费标准(万元/学年)
|
备注
|
|
|
非定向就业
|
定向就业
|
|
学术型硕士
|
0.8
|
学制2.5年各专业:1.2
|
学术型
|
|
|
学制2.0年各专业:1.5
|
|
工程硕士
|
0.8
|
学制2.5年各专业:1.2
|
专业学位
|
|
|
学制2.0年各专业:1.5
|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3.4
|
4.5
|
专业学位
|
公共管理硕士(MPA)
|
1.5
|
2.3
|
专业学位
|
会计硕士
|
1.0
|
4.0
|
专业学位
|
法律硕士
|
1.1
|
2.0
|
专业学位
|
翻译硕士
|
1.5
|
1.5
|
专业学位
|
注:
1.以单独考试方式入学的新生,按协议缴费; 2.强军计划、国防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均须按以上标准缴学费; 3.根据教育部规定,自2014级开始按考生“在职与否”确定录取类别,非在职考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在职考生类别为“定向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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