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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导师信息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7-10 相关院校:宁夏大学
戴新毅(1972-),男,汉族,宁夏固原人。中共党员,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法学理论、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学和比较法学研究。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1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1994年7月始任教于宁夏大学,主讲《民法学》、《物权法学》以及《比较法总论》等课程,主持宁夏大学校级重点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民法学》的建设工作。发表论文十余篇,专著1部,参编书籍4部,专著《优先取偿权制度研究》代表了其在我国民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学术地位。
因工作成绩显著,自2001年连续六年被宁夏大学考核评定为优秀。2003年、2005年、2010年荣获宁夏大学教学优秀奖,2007年获“宁夏大学首届优秀青年教师建工鑫业奖”二等奖。
教学科研之余,积极服务社会,参与立法、普法和司法实践活动。系宁夏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银川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银川市、中卫市中级人民、永宁县检察院法院特邀法律咨询专家、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家协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宁夏全民创业专家志愿服务团专家、银川市西夏区、金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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