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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9-17 相关院校:西安邮电大学
西安邮电大学2016年继续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在工程硕士(含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物流工程5个授权领域)、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名额600名(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陕西省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进修完6门(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持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单;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报名时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校学术型硕士各学科、全日制工程硕士各工程领域以及会计硕士均接受具有推免资格考生申请。拟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小语种学生),必须由其所在本科院校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占其所在本科院校推免生计划,占我校的研究生招生计划。推免生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四、报考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推出现役证编号。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报考我校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栏目填写报考导师(最多选报3人,姓名之间以“、”隔开),在“备用信息1”栏目填写复试科目(选定1门)。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公告。
3、初试科目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英语(科目代码201、204)、数学(科目代码301、302、303)、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等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范围详见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凡多门可选科目,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选定一门,否则将由学校指定,考生不得变更。
4、经初试合格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在2016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采取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详见我校公告。
以同等学力(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外),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公告。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学制和学费
1、学制:我校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学制均为3年。
2、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生·年。
十、奖学金和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
2、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6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1500元/年,受奖面100%。
4、学校与华为公司共同设立华为奖学金:一等奖学金6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
5、学校设立研究生科技成果专项奖励: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6、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核发津贴。
十一、注意事项
1、考生须牢记网上报名编号和密码,否则可能影响考试和录取。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研参考书。需要参考书的考生请按照指定参考书目到书店自行购买,谢绝汇款。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来函或来电垂询。
单位代码:11664
单位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邮电大学长安校区407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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