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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跨考教育 2015-09-24 相关院校:合肥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安徽省共建高校。学校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8个省级重点学科;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11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1200多人;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0780余人。
一、招生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16年计划招收学术型、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合计2600名(含推荐免试生,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2.招生专业领域:我校有110个(含自主设置)硕士学位学科和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有包括金融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学硕士、翻译硕士、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涵盖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等25个领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等11种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录取方式: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
二、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同时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领域外,报考我校其他学科和专业领域的考生,须英语通过国家四级(成绩为425分以上);且还应有地市级以上科研获奖证书(排名前2位)或在国家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有与本学科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他报考附加条件同上面第3点)。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5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六)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七)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二)、(三)、(四)中的各项要求。
(九)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中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十)我校各专业、领域(除MBA、MPA、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涉及其他报考情况、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三、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参见全国统一时间。
四、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MBA、MPA、金融硕士等专业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2.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MBA/MPA研究生除外),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能够承担一定“三助一辅”工作者,全部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及学校助学金。其中有2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2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4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0.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如果奖助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五、特别说明
1.现场信息确认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其中,以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还需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科研证书或已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2.报考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0)的考生、单独考试的考生考点必须选择合肥工业大学(考点代码:3459)。
3.2016年我校单独考试计划20个(实际计划数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和达线情况进行具体招生计划分配。我校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专业代码085100)和工程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52)
2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其他专业一律不招收单独考试生)
4.2016年我校科研机构(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和宣城校区单列计划统一招生,其录取标准、奖助政策、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合肥工业大学其他学院完全一致。另,所有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一年(研一期间)学习、生活在合肥校区。
5.目录中专业代码前标注有“▲”,表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名称前标注有“★”,表明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6.2016年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科目要求)、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复试科目要求、复试考试科目大纲,将通过我校考生研招网(http://yjszs.hfut.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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