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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6-16 相关院校:长春工业大学
一、招收工程硕士领域
1、机械工程(085201)2、工业工程(085236)3、材料工程(085204)4、电气工程(085207)5、控制工程(085210)6、计算机技术(085211)7、化学工程(085216)8、物流工程(085240)9、项目管理(085239)
二、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三、培养要求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四、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分段学习、集中授课、分散消化),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学习年限:三年,每生每年8000元。一年半至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分,课程考试合格,进入论文研究阶段,论文答辩通过者由长春工业大学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六、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方法
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我校进行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二)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必要时,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工作
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于10月25日进行。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共计2门。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
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专业考试方式
考生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可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即第二阶段考试。我校第二阶段考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公布。
七、录取工作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及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录取名单报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八、联系方式:
机械工程、工业工程0431-85716919赵老师
电气工程、控制工程0431-85716448张老师
材料工程0431-85716421梁老师
物流工程、项目管理0431-85118229杜老师
计算机技术0431--85716633陈老师
化学工程0431—85716463王老师
研究生院0431—85716055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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