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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 2007-08-21 相关院校: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经、管、文、哲、法、教协调发展的研究型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177个。学校2008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3000人(含推荐免试生约600人)。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无奖学金类别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生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无奖学金类别硕士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后在所报考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
(2)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公开发表过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为主要完成人)。
4.软件工程专业(081280)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无奖学金类别考生。
(二)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考生所在单位委托培养者。
3.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
4.请于10月份上网查询我校2008年接受单独考试报名的学院和专业。
(三)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2005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有研究生毕业学历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五年或五年上工作经验(2003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相关证明、业绩报告)等。
3.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无奖学金类别考生。
(四)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法律硕士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无奖学金类别考生。
3.下列13个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五)接收推荐免试生:
1.推免生一般应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推免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均可申请到一等或二等奖学金,覆盖面达100%.
4.欢迎来自国内重点大学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于2007年7月起访问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查阅相关说明。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请于2007年10月中下旬(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edu.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去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现场手续。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考生以及本校推免生,请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edu.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推免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直接到华南理工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自负。
三、初试科目及初试时间
(一)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
高等教育学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英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政治、英语满分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其余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政治、英语(不考听力)、数学(一、二、三、四)试题由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以及外语专业的第二外语试题由我校命题。
由全国统一命题数学科目的考试范围:
(1)数学一: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数学二: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3)数学三: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数学四: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
2.单独考试:考试科目共四门,考试科目名称与相应统考专业的科目相同,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数学科目统一按数学(三)的范围要求。
3.工商管理硕士联考(MBA):初试科目共二门(英语和综合能力),为全国MBA联考科目;政治由本校命题,在复试时进行考核。
4.法律硕士联考:初试科目共四门,其中英语、政治采用全国统考试题,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为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二)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
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单独考试生及工商管理硕士联考生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考场。
四、复试和体检
我校于2008年3月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上公布复试分数线,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复试名单,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40%——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计算机操作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时交学院存档,原件备查。
5.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
6.复试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校区医院)或南校区医疗保健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六、奖学金
我校自2007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将加大各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普通全日制奖学金设置:一等奖学金(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和400元/月的奖学金,资助比例50%)、二等奖学金(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资助比例15%)、三等奖学金(奖励一学年的半额学费,资助比例15%)、无奖学金(缴纳全额学费,比例20%)。总学费标准如下:理工类:24000元、文科类:21000元、艺术类:36000元,各类别均按学年缴纳。另外,普通全日制硕士生还可以通过申请“三助”岗位获得资助。定向培养硕士生(强军计划考生)无奖学金资助,无需缴纳学费。委托培养硕士生无奖学金资助,需缴纳12000元/年学费。MBA、软件工程、法律硕士无奖学金资助,学费按入学签订的协议书执行。
七、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我校将不负责任。
2.我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园林规划设计”等科目的考试时间为六小时(考生午餐不得离开考场)。参加以上科目考试的考生应自带图板、文具、草图纸和二号图纸若干张。
3.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恕不代购教材。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我办在研招办主页(http://www.scut.edu.cn/graduate)提供2006、2007年硕士入学考试专业试题的下载。
4.考生可登陆研招办主页查询专业介绍及导师简介等信息。
5.请考生经常上网了解我校2008年硕士招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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