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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推荐免试办法 来源:第四军医大学 2010-09-29 相关院校:空军军医大学
为深入推进精品战略,进一步吸引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好、综合能力强、科研潜力大、具有创新意识的优秀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改善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我校面向全国部分地方高校招收推荐免试生。为保证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质量及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计划
每年接收人数将根据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
二、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军队医疗卫生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备在军队工作的综合素质,并有长期在军队工作为国防献身的思想准备。
2.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检条件,能胜任正常学习工作任务。
3.必须是“211工程”建设院校(西安地区除外)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地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防生。
4.大学本科成绩优秀,全部课程不得有重修,学习成绩排名本专业前15%。
5.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通过。
6.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大学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7.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科研论文、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接收。
8.如当年不能按期毕业且不能获得学士学位,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接收范围
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基础、军事学科均可接收地方推荐免试生。
四、接收程序
1.推荐免试生应于每年9月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四军医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所在高校2名研究生导师的推荐信;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证书或成绩单;
(5)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2.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基本接收条件者,通知本人来我校参加复试。
3.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复试时进行体检。
4.学校政治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
5.推荐免试生根据当地省(市、区)招办的要求办理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手续。
6.入学后,学校政治部根据个人志愿办理入伍手续,按军队在职干部待遇定职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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