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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推荐免试办法 来源:华侨大学 2010-09-29 相关院校:华侨大学
欢迎具有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应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条件。
3.除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外,列入我校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的各学位点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华侨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
2、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公章);
3、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盖章可以后补);
4、奖励证明、英语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6、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参加复试者请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
三、申请程序
1.接受申请时间:9月21日~10月18日。申请人可先电话联系,再将报名材料以快件形式寄至我校研招办。研招办咨询电话:0595--22692539
2.初审:收到报名材料后由我校研招办进行初审,并于一个工作日之内将初审合格者的电子材料转至相关院系。
3.复审:我校相关院系对初审合格后的考生信息进行复审,并于2个工作日之内回复考生相关信息。
4.推免生考试:考试时间为9月28日~10月20日左右。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办法、程序等由各学院通知。考生根据我校相关院系的安排前来我校参加考试。
四、工作安排
1.各院系在复试结束后将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名单报研招办。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推免生,我校将于10月底或11月初以快件形式寄发《华侨大学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函》。
2、拟接收的外校推免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拟接收的推免生应于11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盖好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没有《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拟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原则上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
5、所有推免生(本校推免生、外校推免生)均须参加明年4月份的入学复试,复试、体检合格者,方可录取。
6、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7、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按所在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2)体检、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
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政编码:362021
单位代码:10385
电话:0595-22692540(兼传真)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件:yzb@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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