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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4-10 相关院校: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结合工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对象
凡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我院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含推免生)、符合调剂原则(参看《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生招生调剂办法》)且经过审核同意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办法
1.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由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复试三部分组成,分类考核合并计算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80分、外语复试2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复试成绩低于12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学院在2015年3月24日之前公布复试名单(含初试成绩情况)。
3.参加复试学生须在3月25日到学校研招办复试报到后到工学院228办公室(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报到,需持本人《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交验)、身份证原件、指纹验证单、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已发表的科研论文及专著等材料。
4.参加复试学生须在3月25日上午8:00-12:00(空腹、准备一张一寸照片)到本校医院体检,校医院体检咨询电话:84761337。体检按四川省统一要求的《体检表》进行。体检表收回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截止日期:2015年4月15日。
5.复试笔试内容及安排
(1)笔试内容:
①安全工程专业(专业学位):
复试科目:安全学原理、或者电工学、或者安全经济学
参考书目:
《安全学原理》:张景林、林柏泉等,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年。
《电工学》:秦曾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七版。
《安全经济学》:罗云主编,中国质检/标准出版社,2013年。
②艺术设计专业(专业学位):
复试科目:设计创作
参考书目:《艺术学原理》,王一川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笔试安排:
考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2:00(共3小时)。
考试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203会议室
对于调剂考生,复试科目由我院指定的科目进行复试。考生需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复试情况登记表》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考生报到时统一发给。
6.复试综合面试、外语复试内容
(1)综合面试主要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心理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外语复试主要内容
大学本科毕业生外语基本要求,包括外语听力、口语、阅读。
7.复试综合面试、外语复试安排
(1)考生采取抽签排序面试的办法,按照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采取抽签回答和提问回答相结合的方式,外语口试和专业素养面试依序进行。
(3)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均必须在统一制定的《研究生面试成绩表》上给每位考生打分,其最后面试成绩以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分数计算,并由复试小组秘书统计结果。
(5)复试综合面试、外语复试安排如下:
面试时间:3月26日下午2:30
面试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203会议室
三、复试结果及录取参考标准
1、硕士研究生考试最后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A、复试笔试成绩B、综合面试成绩C、外语复试成绩D、加分E(加分原则见三、复试结果及录取参考标准的第三条)求和计算,作为录取的依据。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A/5+(B+C+D)/2+E
推免生、调剂生:=(B+C+D)/2+E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权重分。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学术专著出版、专利授权等学术成果者(第一作者),经学校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一般刊物发表论文加1分;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加5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同等档次多发可加1分,但所有加分不超过10分),加分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由学院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录取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并确定录取类别。所有调剂考生录取排队均在一志愿考生之后,且只计算复试成绩。
5、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及审查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办法
1、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学院党委将对复试全过程实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2、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专业点复试小组组长对本硕士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将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为保证复试面试的公平、公正,学院特设投诉电话:84480150和84480151,考生若有异议,应及时投诉或申诉。学院复试小组将对投诉或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属实,由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四川师范大学工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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