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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3-30 相关院校: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硕士生录取工作会议的文件精神,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确保我校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和地点:2015年3月26日(周四)8:30-16:00。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伯仲苑三楼会议室)。
2、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办理报到手续,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交“政治思想审查表”(附件1)、本科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处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A4纸),并按上述顺序排放,第一页右上角书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左上角装订。报到时须核准复试笔试科目及缴纳体检费。
二、复试原则
1、复试由笔试及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与能力。
2、达到相关专业全国初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我校复试的笔试,且考生一律按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进行笔试。
3、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年9000元。
三、调剂原则
1、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数及各专业上线生情况,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2、中医基础理论、护理学(学术型)、中医内科学(专业型)、中医骨伤科学(专业型)、中医妇科学(专业型)、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方向(专业型)、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型)、针灸学(专业型)、中药药剂学专业超计划的合格考生可留在本专业或申请调剂到所在学院或基础医学院的缺额专业;药剂学专业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120%以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药学院其他缺额专业及方剂学、药理学专业。(药剂学专业招生计划120%以外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2)
3、3月18日进行校外网上调剂,第一批调剂基础医学院及药学院缺额专业,第二批调剂时间和专业根据第一批调剂情况而定。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3月28日上午8:30-11:30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地点:新教学楼2-3楼。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应考,并认真遵守《考场规则》。
2、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以我校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为准。
五、面试
1、3月31日(周二),各专业进行面试,考生根据各专业的面试时间、地点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于28日考试期间告知考生)。面试工作由各学院、学科专业组织进行。
2、各学院组织各学科成立5-7人的面试专家小组,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针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进行打分。在面试过程中,将进行学科专业内部的导师间调剂,导师要在拟录取名单上签署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
六、拟录取原则
1、初试、复试总成绩核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基础课100分+专业课100分)+复试面试成绩20分
2、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40分,低于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规定者不予录取。
七、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月30日(周一)早8:00,考生空腹,持体检表进行体格检查。考生自备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体检地点:待定。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八、其它事项
1、考生报到时提供政治思想审查表。应届生须经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非应届、非在职人员由档案所在单位或由本人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党总支提供政审材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所有复试合格考生均为拟录取状态,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考生录取名单为准。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4、4月2-3日,公布总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地点:全国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考生应到学校财务处缴纳第一学年学费,交费后将学费收据复印件交研招办留存。
5、非本校应届毕业、复试合格的考生,复试结束后到研究生院领取调档函,并按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院以备审查。定向需到研招办领取并签订定向协议书。
6、考生申诉: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理由充分,可在拟录取结果公布七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申请。监督举报电话:学校监察处82193018,研究生院82197018。
7、相关条款或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九、各学院面试联络人
基础医学院:学校研究楼4楼基础医学院办公室,联系人:于伯成,办公电话:82193628。
药学院:学校新综合大楼13楼药学院办公室,联系人:谢海龙,办公电话:87267047。
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办公楼二楼科研科,联系人:韩宇萧,办公电话:82111401转8915。
针灸推拿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办公楼科研科,联系人:刘瑛琦,办公电话:87090229。
人文与管理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三楼教务科研科,联系人:李晓,办公电话:8219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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