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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3-24 相关院校:北京化工大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制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1、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外国语
|
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38
|
38
|
57
|
57
|
280
|
082200
|
轻工技术与工程
|
38
|
38
|
57
|
57
|
280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38
|
38
|
57
|
57
|
280
|
085235
|
制药工程
|
38
|
38
|
57
|
57
|
280
|
085238
|
生物工程
|
38
|
38
|
57
|
57
|
280
|
100700
|
药学
|
39
|
39
|
117
|
--
|
285
|
2、复试时间、地点
(1)报到
时间:3月27日(周五) 9:00-14:30,地点:科技大厦302会议室(生命学院会议室)
(2)笔试
时间:3月27日(周五) 18:00-20:00,地点在报到时见生命学院橱窗。
(3)面试
时间:3月28日(周六),地点在报到时见生命学院橱窗。
3、复试程序、方式
(1)调剂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调剂信息,接到复试通知者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所有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考生系统”提交复试信息、填写复试考试科目等。
(2)考生报到:须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查验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书原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收取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收取考生复试费100元;告知复试安排。
(3)复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选择。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北京化工大学考场规则》,严禁考试违纪或者作弊。
(4)复试面试:具体分组时间和地点安排请考生在报到时在生命学院橱窗公告栏查看。面试主要内容见《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包括英语听说能力。
(5)复试结果公示:3月29日下午,考生到生命学院橱窗查看。
(6)体检时间:3月30日、3月31日、4月8日(建议本校应届生4月8日体检),地点:校医院。注意: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考生系统”自行打印体检表,上午体检空腹,体检费60元。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笔试及面试成绩之和,共50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300分(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30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
(1)本办法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意见适用于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招生复试工作。
(3)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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