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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0-09-26 相关院校:上海中医药大学
一、招生规模
本校2011年硕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369名。其中统考生314名,推荐免试生55名。推荐免试生详见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需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条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报到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交者取消录取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复试前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交者不予复试);
(3)同等学力报考条件:①取得国家承认的医药专业大专学历(或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在医药行业连续工作满3年(毕业到2011年9月1日满3年);②已获大学英语四级通过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③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④初试合格者,复试后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以及西医部分临床医学专业(除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放射医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实验学、医学美容技术等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预防医学类专业外)毕业生报考;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除接受上述专业外,同时接受基础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2)中药学、药学专业接受相关学科的专业(理、工、农、医的相关专业)报考,仅授予理学学位。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详阅“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后,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网报报名填表时务必详尽填写报考导师、考试科目、代码及本人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为邮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通知复试的地址和电话)。
(二)现场确认:考生需在教育部和省市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去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和地址详见各省市招办的通知,报考我校的上海考生至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地址:军工路516号)确认。
(三)缴费:现场报名时按国家规定缴纳报考费。
四、考试时间和地址
初试时间、地址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省市招办通知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科目
(一)综合考试科目
1.中医综合(307):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2.西医综合(306):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3.中药综合(607):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
4.西药综合(606):药理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中医类(中医诊断学、中药学);西医类(生理学、病理学);药学类(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六、初试成绩查询
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或拨打16862515声讯台查询。
七、复试
复试时间在2011年4月中下旬-5月初完成。具体复试要求和内容可于复试前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内公布的“研究生复试条例”。复试专业科目以全国统编本科生教材为主,详细可向二级学院教办咨询。
八、调剂和录取
具体调剂和录取政策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九、学制:3年。
十、学费:自费生每学年6000元。委托培养生每学年10000元。2011年被基础医学院、文献所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全部为公费生。
十一、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时浏览招生信息。
单位代码:10268
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蔡伦路1200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话:021-51322530,51322738
传真:021-513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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