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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3-21 相关院校:华中科技大学
自动化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如下:
一. 组织领导
1.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复试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组。
2. 成立复试专家组,英语听说测试专家组由我院英语应用能力强的专家组成;专业面试专家组由我院在岗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
为了确保复试工作免受干扰,专家分组情况在测试开始前半小时公布。
二.复试细则
1. 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资格线如下:
专业型学位(控制工程)专业:
总分370,政治50,英语50,数学90,专业课90。
学术型学位各学科专业:
总分330,政治50,英语50,数学80,专业课80。
招生计划:
各系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情况(导师的招生指标上限数和目前已招收免试生情况)3月15日早上公布。
2.复试时间安排
2015年03月13日全天考生报到,地点在南一楼中312,进行心理测试;
2015年03月14日上午08:30~12:00,专业面试;
2015年03月14日下午13:30~17:30,英语面试;
2015年03月14日晚上19:00~22:00,专业综合笔试;
2015年03月15日全天08:30~12:00,14:30~17:30,导师宣讲;
2015年03月16日上午10:00公示复试总成绩;
2015年03月16日下午,体检,自备体检费35元,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2015年03月16日下午开始预双向选择录取;
2015年03月18日预录取结果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如有疑意可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27-87540131
3. 报到时考生需提供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和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否则后果考生自负。
4. 专业笔试成绩折算后占40分;专业面试成绩占40分,面试小组由我院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20分。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
5. 笔试为专业综合考试,笔试考题分三组,其中学术型两组,专业型一组。复试笔试科目:专业型组和学术型第一组为微机原理,电路理论,数字电路和其他综合(如计算机C语言);学术型第二组为数据结构、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和其他综合(如计算机C语言)。学术型考生可任选两组中的一组笔试,两组考生的成绩需按考生平均成绩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6. 英语听力测试统一安排在复试笔试前进行,根据听到的两段材料进行作答,占7分。英语口语测试分7个小组按学校规定执行,考生成绩按照每组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英语口语测试分两个部分,一是考生背景介绍和问答,二是阅读一篇短文,复述短文内容并讨论。
7. 考生专业面试分7个面试小组进行,其中专业学位2个小组,学术学位5个小组,7组考生成绩按照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8. 复试环节其他事宜安排按照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9. 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学校规定折合成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以下称总成绩综合排名,两类考生独立排名。
10. 总成绩综合排名方法:依次按总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初试成绩、复试英语成绩的优先顺序由高到低排名。
三.硕士研究生录取流程
1. 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两类考生的综合排名分别按照1:1的比例确定录取入围考生(以下简称入围考生)。
2. 入围考生根据每个系和导师的指标情况重新填报录取志愿,重新填报录取志愿可不受原报专业的限制。
3. 学生录取以系为单位进行,各个系在录取考生时要做到:导师和入围考生双向选择录取;两类考生分别排队,综合排名靠前的优先录取;每个系录取的各类学生人数不能超过学院下达指标数,每名导师录取的人数不能突破自己的招生限额。
4. 免试推荐学生可参加双向选择重新确定导师,需要重新确定导师的同学须在3月14日早上8:00前提交申请。
5. 公示时间:3月18日至29日。
四.学业奖学金
1. 学业奖学金一年评选一次,一年级学业奖学金根据入学成绩确定;
2. 免试生一年级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本科毕业于985高校的免试生二年级和三年级优先享受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3. 公开招考的考生的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分配比例根据学校下达的数目确定,综合排名靠前的优先获得学业奖学金。
五. 硕博生的申请与录取
我院参加学校硕博生工作的试点,拟在所有学术型考生中遴选16名硕博生,免试生和公开招考生中综合排名高者优先双向选择录取。
六.录取关系的变更
1. 所有考生在录取结束时必须确定录取系、专业和导师;
2. 允许导师和学生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变更录取关系,如果2015年12月31日以前确实需要重新双向选择的,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申请,但必须具备特别充分的理由;原则上只能在所在系变更。
3. 每名考生最多只允许变更两次、每名导师最多只允许变更四次双向选择结果,变更选择结果需向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且原导师和学生双方签字同意。任何变更结果都必须符合2015年招生限额的规定才有效。
七.其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八.本细则由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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