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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推荐免试办法 来源:辽宁科技大学 2010-09-21 相关院校:辽宁科技大学
我校所有硕士招生学科(不含MBA)均接收符合本学科培养条件、本科为该学科相关专业的外校应届推免生。欢迎国内各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全部享受公费生待遇,其中来自“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还将享受研究生奖学金。2011年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社会责任感强,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有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6分以上的成绩单);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我校只接收与我校硕士招生学科相关的推免生。
二、提交材料
1.辽宁科技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及个人自述1份(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2.推免生所在学校出具的获得推免资格证明信原件;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4.本科专业排名、四六级成绩复印件、获奖证明、发表论文复印件1份;
5.两位专家的推荐信,由专家亲自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三、接收程序与时间安排
1.推免申请材料请寄至辽宁科技大学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9月16日-10月15日;
2.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时间:2010年10月16日;
3.研招办电话通知推免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间:2010年10月17日;
4.推免生复试,时间:2010年10月19日;复试要求与统考生相同,推免生必须参加此次复试,且不再参加为统考生组织的复试。
四、复试
复试(满分100分)采用差额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按30%比例计入总分);
2.综合素质面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组织专家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创造性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等综合能力的考核(满分100分,按50%比例计入总分);
3.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解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测试考生的外语能力(满分100分,按20%比例计入总分)。
4.体检: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五、录取
2010年10月21日-10月22日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及体检者,不予录取。
六、办理接收手续
1.被录取的推免生领取正式的辽宁科技大学推免生接收函和调档函。
2.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由所在学校研招办统一办理报名手续。推免生在办理完报名手续后的10天内,应将已加盖推免生所在学校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我校研招办,凡没有办理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4.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本人所在院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照相、交费等手续(报名点代码请申请者到本人所在院校研招办咨询)。
七、其他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本办法如与教育部出台的招生新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
3.联系方式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张老师王老师(收)
邮编:114051
咨询电话:0412-59281780412-5928180张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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