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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推荐免试办法 来源: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2024-09-27 相关院校:华侨大学
为做好我校2025年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类别和专业
(一)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直博生学制为五年。
2025年除了工商管理学(含旅游管理)、外国语言文学和数学3个一级学科外,其他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直博生。
(二)推免硕士生
推免硕士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出来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全日制硕士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招收推免硕士生。
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具体招生学院、学科专业及导师、拟招生数等见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名单为准。
(五)符合教育部、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下同)和招生专业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8日上午9点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二)复试通知
招生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报考学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一般应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招生学院可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三)复试
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报考学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具体复试相关事宜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四)拟录取通知
招生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报考学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一般应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招生学院可取消相应考生的拟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拟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四、报考咨询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都会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以获取与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二)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2-6161276,0595-22692540;
电子邮箱:hdyzb@hqu.edu.cn;
官方网站:https://yjszs.hqu.edu.cn/index.htm ;
通讯地址: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室,(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404室。
(三)关于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内容、招生导师、课程教学、培养方案等具体问题,考生可直接向相关招生学院(联系方式查看链接)咨询。
五、其他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本章程由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华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华侨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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