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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天津大学 2010-09-09 相关院校:天津大学
一、招生计划
天津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大约为360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占25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占1100名。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数不低于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数的30%,各专业比例有所不同。我校按学院下拨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由各学院在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是我校按照2010年招生计划数制定的,2011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我校2011年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考试方式、报考条件
我校2011年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类联考,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辅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天津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8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者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6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9年9月1日以前毕业)。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天津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天津大学2011年各招生专业(MBA、MPA、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接收不低于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30%的推荐免试生,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在2010年10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情况见http://gs.tju.edu.cn/yzbpage)。
三、奖学金简介
我校2011年继续推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设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等方面的开支。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不包括由企业或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金等方面的奖励或资助。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具体规定如下:
1、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统考生主要依据其入学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来确定,推荐免试生由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不低于二等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或第三学年,奖学金的评定由其所在学院或学科负责,主要依据其入学后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硕士研究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2~3年(由各学院及专业的学制决定),延期不享受奖学金。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根据教育部规定,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考生于2010年10月10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报名。11月10日至14日到考生自己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照相、缴费。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点选择要求: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外地考生报名时可选当地报考点,也可选“天津大学”。
(2)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专业的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天津大学”。
(3)MBA、MPA、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4)推荐免试生报名点选择按照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推荐学校相关部门的要求选择。
五、复试、调剂及录取
1、复试:凡是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复试时间一般在2011年3月中下旬,复试的笔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查询我校网站。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2、调剂: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而因报考专业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我校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外校。
3、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六、报考及录取类别
(一)报考类别: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此类别仅针对非在职考生。
2、国家计划内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工作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回定向单位工作。此类别仅针对教育部单列计划考生。
3、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按合同书就业。此类别仅针对在职考生。
(二)录取类别:
根据天津大学奖学金制度规定,201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在职和在职两大类:
1、非在职硕士研究生:考生可享受奖学金,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在职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一律按照委托培养录取,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七、学制
1、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如下:
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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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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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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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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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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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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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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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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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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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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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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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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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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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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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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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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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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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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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含下设所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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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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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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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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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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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事项
1、我校在“化学(0703)、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电气工程(0808)、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水利工程(0815)、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生物医学工程(083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12个一级授权学科按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他学科仍按照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
2、我校2011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领域如下:
0551艺术硕士
0851建筑学硕士
0852工程硕士:085201机械工程、085202光学工程、085203仪器仪表工程、085204材料工程、085206动力工程、085207电气工程、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9集成电路工程、085210控制工程、085211计算机技术、085212软件工程、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4水利工程、085216化学工程、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085229环境工程、085230生物医学工程、085234车辆工程、085235制药工程、085236工业工程、085237工业设计工程、085238生物工程、085239项目管理、085240物流工程
1251工商管理硕士
1252公共管理硕士
1256工程管理硕士。
3、报考我校建筑学院的考生请注意:考试科目“511环境设计、512城市规划设计、513建筑设计”的考试时间为6小时,从上午8:30~下午2:30,中午不得离开考场,考生自备绘图工具及午餐,安排在第三天考试。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5、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2011年继续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6、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是推免生或统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现役军人码”栏中选择“国防生”身份。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被录取的国防生必须保留1~2年入学资格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7、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8、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9、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报相关内容,若发现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10、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s.tju.edu.cn/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gs.tju.edu.cn/yzbpage
研招办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072
咨询电话:022-27404743,022-27406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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