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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沈阳音乐学院 2024-05-18 相关院校:沈阳音乐学院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要求,根据《沈阳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相关规定,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进行体检。
请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下载《体检表》,《体检表》须粘贴1寸照片1张,可在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请于5月29日16:30前将《体检表》相关材料送交或邮寄至我院研究生部。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三好校区第五教学楼302室) 汪老师
邮编:110818
联系电话:024-83910311 1388989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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