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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郑州轻工业大学 2024-03-28 相关院校:郑州轻工业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原则,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复试合格达到录取标准者方可录取。
5.坚持回避原则。凡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本校教职工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郑州轻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管理、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及信息公开等。 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综合研判,学校决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向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申请同意后,可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选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应准备网络远程复试备选平台,一个系统用于复试,另外一个系统作为备用。
(二)复试细则
各招生学院应根据本复试录取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合格后本办法和各学院的实施细则将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各学院实施细则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其中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 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统考生应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方可参加复试,合格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合理划定分数线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备案,统一公示。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2024年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专项计划
2024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包括15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下称“退役士兵计划”),该计划专项专用,不得挪用。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学院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学院“退役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和郑州轻工业大学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以下相关政策:
1.报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执行统一的复试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可以相互调剂,但应征得考生的同意。
2.根据国家规定和我校经上级审批的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档案、户籍的转入。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解决住宿。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拨款以及我校设立的各类助学金。
(六) 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1.身份审查
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审查
审查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3.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
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
4.健康状况审查
体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考生须提交本人半年内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单(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七)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1.专业课笔试
试题由招生学院命题,试卷由各培养学院组织集体评阅。
2.英语测试包括笔试、口语和听力,笔试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试,口语和听力由招生学院组织测试(翻译硕士除外)。
3.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招生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面试要有情况记录,并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且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
各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过程中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4.政治思想素质考察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八)复试分数计算方式
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远程网络复试的还需对考生端全程录音录屏)。复试成绩为100分,其中:
1.英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
(1)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10分)。每个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为6~8分钟。考查内容分二部分:
A、自我介绍,不少于200个单词;
B、测试人员与考生的英语对话交流。
主要考察三个方面:
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2)英语笔试(2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
2.专业笔试(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占复试成绩30%,30分;其他学科专业占复试成绩40%,40分)。专业笔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2小时。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依据各专业当年招生简章设定,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命题,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工商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以内,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此成绩作为录取资格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3.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面试成绩的评定,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由记录员现场统计并封存。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20%(不含20%)时,视为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4.初试科目未包含《思想政治理论》的学科专业,需在复试中设置《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总分为100分,以该科的10%计入复试成绩。
5.各招生学院复试结束后,要将面试记录及笔试试卷整理保存备查,保存期为3年。
四、调剂工作
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规定。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计划缺额情况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工作办法将在网上公布,各招生学院将根据本单位调剂工作需要公布相应的调剂工作办法,请有调剂需求的考生注意关注郑州轻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五、录取办法
(一)按照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K×(相应的百分数)+复试总成绩 ×(相应的百分数)。其中:
1. 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K=3,其他学科专业K=5。
2. 各招生学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调整复试差额比例和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一般为30%-50%,报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执行。
(三)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四) 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研招办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招生学院有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须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退役士兵计划除外)。
4.考生加试科目任一科目成绩不合格的。
5.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6.体检不合格的。
7.在复试中、复试后,违反《诚信复试承诺书》,将复试试题等相关信息向他人泄露的。
8.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
六、复试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组成督察小组,全面、有效监督复试全过程。
(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负责检查我校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复试过程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或定点进行现场督查。
(三)各招生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接受考生对复试成绩的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七、复试日程
时间 |
内容 |
2024年4月8日前 |
各学院陆续公布复试名单及复试实施细则,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
2024年4月8日-4月28日 |
完成调剂生源复试、录取工作 |
2024年6月上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以上时间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安排适当调整,需入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持初试准考证进入校门。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zzuli.edu.cn/
八、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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