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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03-22 相关院校:徐州医科大学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特制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加强复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地位和作用,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充分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复试小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和人才选拔质量。
二、组织与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
2.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组长由本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且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3.各二级培养单位指导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由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一旦确立,小组成员不得在复试过程中途离场或换人。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4.各培养单位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复试过程必须规范,严格按保密要求和操作规定执行。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教师不得参加与其亲属报考专业相关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比例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结合各学科专业实际报考情况,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基本成绩要求
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最低复试分数线为总分在报考学科门类分数基本要求基础上降10分,单科在报考学科门类分数基本要求基础上降5分。
五、破格复试
1.我校原则上不予破格复试。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允许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2.申请程序。拟申请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将体现科研创新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的推荐信交研究生院审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最终破格复试名单。破格复试考生与其他考生的复试、录取要求相同。
六、调剂
1.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3)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2.程序
考生调剂复试工作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进行(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开通后,请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直接登陆网站填写自己的调剂信息,以尽快正式确认调剂。调剂内科学和外科学的考生务必选择清楚研究方向,以便确认所属三级学科。
3.调剂依据
调剂主要依据考生的成绩、毕业专业、报考专业(学位类型)、初试科目等综合考虑。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英语成绩等学业水平标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注意事项
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以选择继续等待或重新填报其他志愿。调剂系统中考生可以在线留言予以咨询,我校对调剂过程中的热点共性问题将集中统一答复。
我校会尽快择优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请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点击确认同意复试并按相关要求完成复试费的缴纳。
七、复试及录取
1.复试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笔试,调剂考生参加调入专业的考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公共管理专业满分为50分)。公共管理专业考生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满分为50分。
(2)心理测试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专业英语测试
笔试,英译汉,由各学科专业组织实施,满分为50分。
(4)综合面试
各学科专业由研究生指导教师(5人以上,含5人)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给出公正的评价,满分350分。面试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实验或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英语听力及口语、语言表达能力和行为举止以及品德修养(临床医学各专业考生加强职业素养考核)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公共卫生、药学等专业考生,根据报考的学位类型(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进行分组复试。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参加实验或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由相关学院组织实施,计入面试总成绩。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各学科(专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排出名次,按规定时间报所属培养单位,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核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同时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专业,应分开排名。
4.录取
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志愿填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全脱产学习协议(《徐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并于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15日内提交至研究生院,未能提供定向协议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6.各学科(专业)面试的具体时间将在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s://yjs.xzhmu.edu.cn。
7.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全部、全景),音像资料保存一年。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内容及要求跟统考考生一致。复试时由相应学科专业一起组织复试,分开录取。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诚信复试
2024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如确有必要将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与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准确、及时公开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届时考生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到相关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研究生院 0516-83262307 zsb85748499@163.com
投诉: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0516-83262246 xzhmujw@163.com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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