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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024-03-20 相关院校: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第六十二条规定: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满足以上加分政策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务必在3月18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fosuyzb@fos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考生编号末四位+报考专业名称+享受的项目+总分数”(如“张三1302,软件工程,三支一扶,290”),逾期不予受理。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还需将加分材料的原件现场提交至所在学院进行审查。
非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但满足调剂条件的考生本次无需发送,届时请将加分材料发送至学院,各学院审查属实后上报至学校。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将及时启动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https://www.fosu.edu.cn/yanjiusheng/)、二级学院官网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1:一志愿初试总分加分申请(点击下载)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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