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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考场安排 来源:沈阳建筑大学 2023-12-22 相关院校:沈阳建筑大学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3日至25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做好考前准备
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12月13日至25日登录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2.合理安排行程
(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
12月23日上午0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0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12月25日8:30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2)考试地点:考生可在考前2天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s.sjzu.edu.cn/zsxx/zszy.htm)查看考试具体地点。按照沈河区报考点统一部署,12月25日考试安排在沈阳市第十七中学(沈河区桃源街114号),请相关考生合理安排行程。
(3)我校所有考生均由长廊东口入场。考生须在每天上午7:45,下午13:15前到达考试区域进行安检,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能入场,开考150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场。请考生充分考虑安检、人员拥堵等因素,强烈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试区域。
(3)教学楼封闭时间:12月22日(周五)16:00 —24日(周日)18:00,教学区实行全封闭管理。
(4)教学楼封闭区域:教学区长廊三层、实验区二、三层过廊门。考试期间,E1门为教师专用通道,早6:00-8:00允许监考教师通行。
3.主动配合安检
(1)今年研考入场新增智能安检门检查环节,考生须主动接受安检,依次通过智能安检门检验后方可进入考场封闭管理区域。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拍照设备等物品进入长廊候考区域。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如因个人原因影响正常入场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前须通过身份验证和金属探测器安全检查。
4.进入考场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仔细检查是否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用品,与考试无关的用品应放入自备书包中放置在考场门外。手机等违规物品一旦带入考试封闭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违规违纪严肃处理。
(2)考生须准备2B铅笔和黑色字迹签字笔,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具。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考试用具严格按《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执行。除考生《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栏中注明可使用计算器的考试科目外,其他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
(3)草稿纸由考点提供,考生不得自行携带。
(4)考生应主动配合接受安检,自行消除随身携带物品对检查效果的影响,检查顺序一般为从正面至背面,从上至下。检查包括头部、四肢、躯干、脚部、耳朵、腋下、手腕、腰部等部位,以及眼镜、皮带扣(内侧),衣物(袋),鞋袜,发卡,口罩、携带的文具等物品。
(5)对于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等考生以及申请残疾便利的考生,将对其轮椅、拐杖等机械进行安检。
(6)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事先开具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审核材料。
5.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要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全程视频监控,考点实施无线电信号屏蔽,考生违规行为可通过视频录像回放认定。试题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方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入刑,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代替或者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考试作弊后果严重,请大家严守纪律,不参加任何违法作弊助考活动。
6.及时关注信息
请考生及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和“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重要消息。
7.其他事项
(1)考试期间注意合理饮食,避免辛辣、生冷食物,以免造成身体不适,影响考试。考前及考试期间注意天气变化,做好防寒保暖,及时增添衣物。注意调整作息,保持充沛精力。
(2)即日起开通我校咨询及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广大考生咨询和对违纪舞弊行为的举报。
电话:024-24692889,邮箱:yjszs@sjzu.edu.cn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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