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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023-09-27 相关院校:北京师范大学
一、报名要求
1.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说明。确定本人符合规定后,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凡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或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无法在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仅接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报名:
(1)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且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且具有北京户籍或2023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的往届生;
(3)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
(4)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请注意,属于以下两类情况的北京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能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
①“业务课 2”科目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考试科目代码第 1 位为“5”的,须选择 1116 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
②报考军事院校的,须选择 1196 陆军装甲兵学院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有效网上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报考单位及本报考点的要求按时填报网上报名信息、按时完成网上支付初试费。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另外,请考生务必牢记“研招网”的网上报名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须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打印准考证等,我校无法提供“研招网”登录系统的任何信息查询。
3.考生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报名(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均为无效身份信息)。考生须如实并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4.考生须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网上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会不定期公布硕士网上报名部分错误清单,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核实网上报名信息,有误者务必及时进行网上修改。
三、网上确认
所有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且符合要求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将于2023年11月5日前完成网上确认,具体安排将于10月底前在本考点网上确认指南中公布,届时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须按照要求,按时提供各类审核材料(若不符合要求,须按时重传),待报名系统提示确认成功,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2.考生一般应提交以下网上确认材料,最终以本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指南为准:
(1)本人截至2023年12月25日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要求有照片且每学期均已注册)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
(3)往届生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的,提供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往届生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的,提供本人2023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均不含补缴)。
(4)录取当年入学前方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提供境外高校近期开具的成绩单或者在读证明。
(5)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在线验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提供在线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6)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考的,提供在读学校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
四、其他事项
1.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3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在此提醒: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2.《准考证》由考生于考前十天左右,自行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请定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浏览招生信息,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并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搜索公众号“京师研招”或“bnuyzh”即可关注。
本公告中如有内容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最新政策执行。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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