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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23-09-14 相关院校:江苏大学
江大研字(2023)34号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现将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相关工作,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工作组,由院长任组长、研究生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为工作人员。
二、审查对象
2023级全体研究生新生。
三、审查内容
做好新生相关信息核查,对新生报到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前置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等材料与全日制新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单、录取登记表纸质稿进行逐一比对检查;做好人像比对,将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前置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全日制新生纸质档案、录取登记表纸质稿中的照片进行比对;对前期采取远程网络考核的新生组织考核复测。对存疑信息进一步核实,严防冒名顶替。
四、工作流程
1.工作人员核查全日制新生纸质档案,无纸质档案的,需在《江苏大学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对应项目中注明(学生纸质档案只能由学院专门工作人员开启并核查,学生本人不得打开档案袋)。
2.工作人员负责将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前置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等材料与全日制新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单、录取登记表纸质稿等资料进行核对,并严格做好人像比对。
3.对前期采取远程网络考核的新生组织考核复测,复测方式由学院自主确定。
4.审查结束后,学院整理好学生纸质档案,须妥善保管,并汇总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录取资格审查表》。
五、审查结果及处理
1.各学院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有疑问信息,应及时上报学校进一步核查,必要时与前置毕业院校联系核实。
2.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按照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维护和体现教育公平,维护和保障学生权益,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审查,另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由学院安排专门教师负责,落实责任。
3.各学院于9月15日前将研究生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工作方案及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11-88780086。
4.各学院于10月11日前将《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附件1)、《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录取资格审查表》(附件3)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zb@ujs.edu.cn。
附件:见https://yz.ujs.edu.cn/info/1010/5217.htm
1.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
2.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
3.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录取资格审查表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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