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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江西中医药大学 2023-03-30 相关院校:江西中医药大学
为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特制订以下复试标准及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成立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参与复试。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进行复试及评定成绩,写出评语,拟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资格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73 |
不低于38分 |
不低于57分 |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
273 |
不低于38分 |
不低于57分 |
三、复试报道程序和复试要求
(一)资格审查
(1)4月4日下午14:00-16:30考生到湾里校区实验大楼B307报到,资格审核。
考生报到时请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江西中医药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调查表》。
②《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页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同时交验原件)。
④初试准考证。
⑤应届生: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书。
⑥往届生: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
报到时将查验以上材料的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除①必须上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都须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按排序整理上交。所有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
(三)复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专业 |
复试项目 |
地点 |
4月4日(星期二) |
14:00-16:30 |
计算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
资格审查 |
江西中医药大学湾里校区实验大楼B307 |
4月5日(星期三) |
9:00-11:00 |
计算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
专业课笔试 |
江西中医药大学湾里校区(详细地点待定) |
4月5日(星期三) |
14:00-18:00 |
计算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
综合情况面试 |
江西中医药大学湾里校区(详细地点待定) |
备注:专业课笔试和面试的详细地点确定后,将于资格审查当天通知考生。
四、复试主要内容(复试成绩总分200分)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情况面试(含外国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综合素质面试)、体检等。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一律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专业课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专业课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综合情况面试。综合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包含外国语测试(3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50分)、综合素质(20分)。
(1)外国语测试5分钟,含英语自我介绍2分钟和话题陈述准备1分钟和话题陈述2分钟。
(2)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专业面试是为了更好更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专业基础、创新精神、培养潜力、综合素质、心理素质等情况。
3.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2023年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安排在新生入学后集中进行,体检不合格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工作
1.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2.成绩算法
(1)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含外国语测试3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50分、综合素质面试2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3.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若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中,最后一名的总成绩有相同分数者,则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初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根据复试的综合情况面试、专业课考试的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6.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对录取考生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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